工程圈里,不少老板遇到过工程干到一半被迫退场的情况,比如业主拖欠进度款、双方因质量问题起争议,这时候已施工部分的工程款该怎么算,是大家最关心的事。其实核心原则很明确:只要已完工部分工程质量合格,不管退场原因是什么,施工方都能主张这部分工程款,不用等工程整体完工。
![]()
先看固定单价合同的情况。有个案例里,业主和总包签了固定单价合同,前期业主按时付了进度款,后面就没按约定支付。总包没钱继续施工,只能解除合同。双方对已完工程款谈不拢,总包起诉业主。业主要求按固定单价算,但总包认为前期施工难度大,按固定单价会赔钱。法院审理后认为,是业主违约导致退场,业主是过错方,如果还按固定单价结算,对总包不公平,最终判决按定额计算已完工程量的工程款。这说明,如果是业主违约导致退场,固定单价合同也可能突破约定,按实际成本结算。
![]()
如果是固定总价合同,处理方式不太一样。固定总价是针对全部工程的,中途退场的话,司法实践中常用“按比例折算”的方式——以合同总价为基础,按已完工程量占总工程量的比例计算工程款。比如合同总价1000万,已完工程量占40%,那暂时应付400万。但有三种情况例外:工程只完成小部分且难独立计算价值、业主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合同总价明显不合理或报价严重不平衡。这时候会参照工程所在地的定额标准据实结算,避免显失公平。比如江苏高院就明确规定,这三种情况不适用比例折算,要按定额算。
![]()
具体结算时,优先看双方有没有达成结算协议。如果诉讼前已经签了协议,法院不会准许司法鉴定,直接按协议判。比如有个挂靠案例,实际施工人郝某因为业主没付工程款退场,双方签了《调解协议书》核定工程款,但业主没履行。郝某起诉后,法院认为即使合同无效(郝某没资质),只要已完工程质量合格,郝某就能要工程款,协议有效,业主得按协议付钱。如果没有协议,没书面合同的话,可能用合同履行地的政府指导价算。要是有质量问题需要修复,就得做司法鉴定,按鉴定结果算修复费用和最终工程款。
工程人退场前得做好几件事:一是确认已完工程量,让业主验收或者签交付手续,保留监理确认的进度报告、现场签证这些证据;二是如果业主擅自使用工程,就算没验收,也视为质量合格,不能以质量为由拒付;三是就算自己原因退场,只要质量合格,还是能要工程款,违约责任另说。比如业主把未验收的工程交给下一家施工,或者出售给业主使用,就属于擅自使用,施工方可以主张工程款。
![]()
还要注意,就算工程没整体完工,只要已完部分质量合格,施工方就能要款。比如最高院审理的案例里,房地产公司以工程没竣工验收为由拒付,最高院认为不行,因为已完部分是施工方做的,有权主张,质量问题可以在保修期内找施工方保修,但不能拒付工程款。
![]()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