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市民反映,其亲属刘某才在务工期间遭遇工资拖欠问题,目前仍有部分薪资未结清。
据反映,刘某才于2019年1月经人介绍,进入四川嘉某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从事门卫工作,该公司为陈某荣妻子名下企业。2022年1月起,四川嘉某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及其上级单位西安市建某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达州分公司开始拖欠工资,直至2023年10月刘某才因生病离职,期间共计22个月的工资合计66000元(月工资3000元)。截至2025年反映问题前,刘某才仅收到16500元工资,剩余49500元未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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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发工资明细,当事人提供)
刘某才亲属表示,离职后两年间,曾多次向四川嘉某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陈某荣询问工资支付事宜,对方均以“没钱”“等进账”为由拖延,直至2025年家人才知晓工资拖欠的具体金额。
为解决该问题,2025年6月,刘某才亲属先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反映情况,后又通过欠薪平台提交线索。经协调,西安市建某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达州分公司象征性的支付了一个月的工资:3000元,目前仍有46500元工资未结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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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薪线索反映,当事人提供)
据悉,刘某才亲属曾与陈总沟通工资拖欠事宜,提及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且已知晓上级公司相关款项已拨付、资料准备齐全等情况;陈总则回应称拖欠工资情况属实,但具体金额需以财务结算结果为准,该项目归属西安建工体系,目前正办理结算手续,结算完成后会安排工资支付,同时说明刘某才属于临时用工性质。
从刘某才提供的收入纳税明细来看,2020年7月至12月、2021年1月至6月期间,四川嘉某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均按每月5000元的标准为其申报工资薪金纳税,已申报税额合计为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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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纳税明细,当事人提供)
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相关工作人员向反映人告知,因刘某才已达退休年龄,属于退休年龄用工,暂无法通过强制手段要求用工单位发放工资,此类务工人员的工资权益保护存在一定特殊性。欠薪方既不打欠条,也找不到人,监察大队也联系不上;家属多是外地务工人员,没时间耗在漫长的法律流程里,希望尽快支付剩余工资。
目前,四川嘉某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西安市建某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达州分公司就工资支付事宜尚未达成最终一致,刘某才剩余拖欠工资的支付时间仍未明确,相关事宜正在进一步协调推进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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