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作声明:本文为虚构创作,请勿与现实关联
“听说了吗?这周末的同学会,那个赵志恒又要显摆了。”
“害,人家现在是赵总,听说娶当年的校花林婉,开路虎住别墅,咱们能比吗?”
“什么赵总,我听说他最近手头有点紧,到处拉人搞投资呢。”
“那林婉呢?当年她甩了那个穷小子陈铮,现在日子过得应该不错吧?”
“谁知道呢,去了不就知道了。哎,你说陈铮会去吗?”
“他?估计早没脸见人了吧,听说还在厂里打工呢。”
巨大的厂房穹顶下,空气中弥漫着机油与金属切割后的特殊气味。数控机床的轰鸣声像是一种低沉的背景音乐,有节奏地律动着。
陈铮戴着一副沾满黑色油污的防护手套,正专注于调试一台刚刚组装完成的高精度光学检测仪。他身上的深蓝色工装虽然剪裁合体,但因为常年在车间摸爬滚打,袖口和膝盖处都磨得有些发白,看着和普通的车间工人没什么两样。
“嗡——嗡——”
放在操作台上的手机在剧烈震动,屏幕亮起,在昏暗的车间里显得格外刺眼。陈铮并没有马上接听,而是屏气凝神地拧紧了最后一颗微米级的螺丝,直到显示屏上的数据跳动至完美的绿色区间,他才长舒了一口气,摘下手套,拿起了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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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幕上跳动着“大雷”两个字。
“铮哥,这周末的同学聚会,你要是不来,兄弟我可就在这帮势利眼面前抬不起头了!”电话刚接通,听筒里就传来了大雷那标志性的大嗓门,透着一股子焦急。
陈铮走到车间门口,点了一根烟,看着远处灰蒙蒙的天空,眉头微微皱起。他是极光智造的创始人,这家公司如今在国内精密仪器领域是当之无愧的隐形冠军,但他平日里低调得可怕,除了核心高层,很少有人知道这位年轻的董事长每天大部分时间都泡在车间里。
“大雷,你知道我不爱凑这种热闹。”陈铮的声音有些沙哑,带着一丝疲惫。
“我知道你不想见谁,”大雷在电话那头顿了顿,语气变得有些小心翼翼,“但是铮哥,十年了。这可是咱们毕业十周年的大聚会。而且……我听说林婉也会去。”
听到那个名字,陈铮夹着烟的手指猛地颤抖了一下,一截长长的烟灰掉落在满是尘土的地面上,摔得粉碎。
思绪像是不受控制的野草,瞬间疯长,将他拉回了那个寒冷的冬夜。
那是2014年,大四那年的冬天。陈铮揣着在那家小修车行没日没夜兼职攒下的五千块钱,买了一枚在此刻看来寒酸至极的银戒指。他兴冲冲地跑到女生宿舍楼下,想要给林婉一个惊喜,告诉她自己一定要娶她。
那天下了很大的雪,路灯昏黄。
他站在树后的阴影里,看见那辆黑色的保时捷像一头野兽般停在路边。车窗缓缓降下,那个叫赵志恒的富二代,满脸得意地从怀里掏出一个丝绒盒子。那里面躺着一枚硕大的钻戒,在路灯下折射出刺眼的光芒。
陈铮以为林婉会拒绝,会像以前那样骄傲地扭头就走。
林婉没有。
她只是静静地站了一会儿,然后伸出手,让赵志恒把那枚戒指戴在了她的无名指上。接着,她顺从地靠进了赵志恒的怀里,坐进了那是他奋斗十年都不一定买得起的豪车里。
那一刻,陈铮觉得手里的银戒指像是烧红的烙铁,烫得他钻心地疼。他没有冲出去质问,也没有歇斯底里地大闹。他只是默默地转身,将那枚银戒指扔进了下水道,然后头也不回地离开了这座城市。
“铮哥?你在听吗?”大雷的声音将他拉回现实。
陈铮深吸了一口烟,辛辣的烟雾在肺里滚了一圈,让他的眼神重新变得清明而冷冽。
“时间地点发我。”
挂断电话,陈铮看着自己这双布满老茧的手。十年了,他用疯狂的工作来麻痹自己,从一个一无所有的修车学徒,爬到了今天的地位。他原本以为自己早就放下了,可当那个名字再次出现时,心里的那道疤还是隐隐作痛。
去见见吧。他在心里对自己说。
去看看当年的选择到底给她带来了什么样的幸福生活,也算是给十年前那个在雪地里冻成傻逼的自己,画上一个彻底的句号。
陈铮转身回到更衣室。他并没有打算换上那些昂贵的高定西装,也没有打算让司机把车库里那辆宾利开出来。他依旧穿着那身看起来普普通通的休闲装,那是用一种高科技防割面料定做的,舒服且耐磨。
他拿起车钥匙,走向了停车场角落里那辆国产越野车。这车是他自己改装的,外观全是泥点,看着灰头土脸,但只有懂行的人才知道,引擎盖下的那颗心脏,价值连城。
引擎轰鸣,陈铮握紧方向盘,朝着那个充满回忆与谎言的酒店驶去。
聚会的地点定在市中心的豪庭大酒店,这在当地算得上是数一数二的高消费场所。金碧辉煌的大堂里,水晶吊灯洒下暧昧而奢靡的光。
陈铮把那辆满身泥点的越野车停在酒店门口时,门童明显愣了一下,眼神里闪过一丝不屑,指引的手势都变得敷衍了许多。陈铮并不在意,随手将钥匙扔给对方,大步流星地走进了电梯。
包厢里已经坐满了人,空气中混合着香水、酒精和各种热菜的味道。
“哎哟,这不是陈铮吗?”
刚一进门,几个眼尖的男同学就看见了他。原本热络的气氛稍微凝滞了一下,紧接着变得有些古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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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久不见啊。”陈铮淡淡地点头,找了个靠角落的位置坐下。
“听说你在南边搞机械?这行可辛苦啊,看你这衣服,还没来得及换吧?”一个穿着紧身西装、头发梳得油光发亮的男同学端着酒杯凑过来,语气里带着几分调侃。
陈铮看了一眼自己的袖口,确实还沾着一点没洗干净的机油渍,他笑了笑,没说话。
大家见他不接茬,也没了兴致,转头又开始聊起了谁换了新车,谁买了二套房,言语间充满了成年人世界的攀比与焦虑。大雷坐在陈铮旁边,有些尴尬地给他倒了杯水,低声骂道:“这帮孙子,就是狗眼看人低。”
就在这时,包厢的大门被人重重推开。
一股浓烈的名牌香水味先于人影飘了进来。所有人的目光瞬间被吸引过去。
赵志恒挽着林婉,像是一对巡视领地的孔雀,高调登场。
十年不见,赵志恒胖了整整两圈。他穿着一身显眼的古驰套装,那个巨大的双G标志恨不得印在脑门上。原本还算茂密的头发如今已经稀疏得可怜,变成了典型的地中海发型,脸上泛着常年酗酒造成的油光。
而在他身边的林婉,依旧美得惊人。她穿着一条黑色的丝绒长裙,妆容精致得无懈可击,手里提着一只爱马仕的铂金包。
她的眼神是空的。
陈铮坐在角落里,敏锐地捕捉到了这一点。林婉虽然在笑,但那笑容像是画在面具上的,僵硬且没有温度。她的脸颊有些消瘦,厚厚的粉底似乎在遮盖着什么,即便如此,依然掩饰不住眼底那深深的疲惫。
“赵总!赵总可算来了!”
“哎呀,林校花真是越来越漂亮了,这是吃了防腐剂吧!”
一众同学立马蜂拥而上,各种阿谀奉承之词不绝于耳。赵志恒显然很享受这种众星捧月的感觉,他大声笑着,挥手示意大家入座,那种暴发户的气质展露无遗。
林婉一直保持着得体的微笑,直到她的目光在扫视全场时,撞上了角落里的陈铮。
那一瞬间,陈铮清晰地看见她的瞳孔猛地收缩了一下,整个人像是被电击了一般僵在原地。她的嘴唇微微颤抖,眼神里闪过一丝极其复杂的慌乱、羞愧,甚至还有……恐惧?
赵志恒感觉到了身边人的异样,顺着林婉的目光看去,也看见了陈铮。
赵志恒的眼睛眯了起来,嘴角勾起一抹恶毒的冷笑。他故意搂紧了林婉的腰,手掌在她的腰侧用力捏了一把,那是带着占有欲和警告的力道。
林婉吃痛,身体微微瑟缩了一下,随后像是突然换了一个人。
她扬起下巴,脸上那种僵硬的优雅瞬间变成了一种刻薄的傲慢。她伸出一根手指,指着角落里的陈铮,声音尖锐而高亢,足以让全场每一个人都听得清清楚楚:
“这谁啊,穿得这么寒酸?服务员怎么还没走?这可是咱们的私人聚会,怎么什么阿猫阿狗都能放进来?”
包厢里瞬间死一般的寂静。
所有人都愣住了。谁也没想到,当年的清纯校花,如今竟然变得如此尖酸刻薄,一开口就这么不留情面。
紧接着,是一阵稀稀拉拉的哄笑声。几个想要巴结赵志恒的人带头笑了起来:“林校花真会开玩笑,这是陈铮啊,老同学都不认识了?”
“哦——原来是陈铮啊。”林婉夸张地拖长了尾音,眼神里满是鄙夷,“不好意思啊,十年没见,你这混得怎么跟个要饭的一样?我还以为是这酒店新招的保洁大叔呢。”
赵志恒哈哈大笑,搂着林婉走到主桌坐下,大声说道:“老婆,这就是你的不对了。人家陈铮虽然穷,但也是老同学嘛。来来来,给陈铮加把椅子,别让人家站着。”
陈铮坐在那里,一动没动。大雷气得脸红脖子粗,刚要拍桌子站起来,却被陈铮一把按住了手腕。
陈铮的手很稳,稳得像是一座山。
他看着林婉。此时的林婉已经经过他身边入座。就在她转身落座的那一瞬间,因为动作幅度稍大,她手腕上那只宽大的翡翠手镯向下滑落了几分。
就在那短短的一秒钟里,陈铮的瞳孔剧烈震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