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年的春天,兰州大通河边上,有个荒废已久的乱石滩,这几天却突然变得杀气腾腾。
这地界平日里连只兔子都不爱来,但这会儿却扎堆来了二十四号人。
这里面有穿着制服的公安干警,有玩炸药的行家,还有几位提着勘查箱、板着面孔的法医。
这帮人凑在一块儿,既不是为了探矿发财,也不是搞什么军事演习。
说白了,他们就是来死磕一道算术题的。
题面看着简单:五公斤的烈性炸药,接上一根二十厘米的引线,谁要是敢去点火,能不能留着命跑出爆炸圈?
现场指挥把手一挥,只听见沉闷的一声巨响,碎石头渣子漫天乱飞。
那位爆破专家手里的秒表刚按下去,眉头就锁成了一个大疙瘩。
这实验前前后后搞了十五回。
得出的数据冷冰冰地摆在那儿,谁看了都得哆嗦:
从火星子冒出来到炸响,满打满算只有两秒。
炸开的那一瞬间,闪光也就火柴头那么点大。
至于冲击波能扫到的范围——谁要是在点火的位置呆着,那就得变成一堆碎肉。
这几行数据,像几记响亮的耳光,狠狠抽在了那个流传了十六年的“神话”脸上。
要知道,在当年的传说里,有个叫刘学保的“英雄”,不光点着了炸药还能全身而退,甚至还能看清楚炸药包冒出来的“蓝色弧光”,最后除了受点轻伤,硬是把大桥给保下来了。
这哪是什么奇迹,这分明就是把物理课本按在地上摩擦。
也就是从这一刻起,这桩陈年旧案的盖子,算是被科学给撬开了一条缝。
咱们把日历往前翻,翻回到那个让人血脉偾张的1967年。
那时候的刘学保,头上还没顶着光环,只不过是连城林场留守处一个不起眼的副班长。
但他心里的那把算盘,拨得比谁都精。
在那个人人想出头的年月,一个小小的副班长想翻身,想离开这个鸟不拉屎的林场,光靠埋头苦干那是做梦。
他太需要一个梯子了,一个能让他一步登天的“惊天大案”。
那时候啥最吃香?
抓坏人,保卫公家财物。
可问题是,这林场荒得连个人影都少见,哪来的敌人?
刘学保把心一横,搞了个丧尽天良的如意算盘:既然没敌人,那我就造一个出来。
他像猎人选猎物一样,盯上了李世白。
选李世白这个人,那真是“眼光独到”。
这人平日里三脚踹不出个屁来,胆子比老鼠还小。
最要命的是,他历史上当过国民党的宪兵。
在那个特定的环境里,这就是天生的靶子,最完美的替死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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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7年12月17号晚上,外面冷得要把耳朵冻掉,气温跌到了零下十度。
照着刘学保后来编排的剧本,那晚简直是生死时速:国民党残渣余孽李世白企图炸毁大通河大桥,被他撞破了。
他冲上去肉搏,脑袋被李世白用石头开了瓢,但他还是英勇地用斧头砍翻了对方,在爆炸前的最后一刻抢走了炸药包,桥保住了,自己却搭上了一只左手。
这出戏,演得那是相当投入,下的本钱也够大。
一只手残废,换别人一条命。
这就是刘学保押的赌注。
拿自己的残疾和别人的脑袋,去博一个“英雄”的金字招牌。
那他博到了吗?
就当时那情况看,他这把不仅赢了,而且赢得盆满钵满。
转过天来,《甘肃日报》头版头条刊登;紧接着,《人民日报》也转了。
广播里连着三天嚷嚷他的英勇事迹。
什么嘉奖令、慰问金,鲜花和掌声,像雪片一样把他埋了。
全中国的老百姓都知道出了个“护桥英雄”。
相比之下,成了“垫脚石”的李世白一家,那日子简直就是掉进了冰窟窿。
那个可怜的李世白,甚至没挺过那天晚上。
死得不明不白不说,死后还被扣上了一顶“反革命炸桥罪”的大黑锅。
这家人后来过得有多惨?
老婆丁秀珍被林场赶了出来。
孤儿寡母的,在那个滴水成冰的冬天根本没处去。
为了给孩子讨口饭吃,她只能咬着牙,带着孩子嫁给了一个深山沟里、六十多岁还疯疯癫癫的老头子。
儿子李毅被关进了看守所,大铁门一锁就是好几年。
女儿李梅下乡去陇南插队,年纪轻轻就落下一身去不掉的风湿病。
这就是刘学保那个“如意算盘”带来的连带伤害。
只可惜,买单的不是他,是李世白一家人的血和泪。
可话说回来,只要是假的,早晚得漏风。
刘学保编的那个故事里,藏着一个怎么也圆不上的硬伤。
就是那座桥。
那是座什么桥啊?
总共不到二十米长,架在一个荒沟沟上,平时半天都不见一辆车过。
从搞破坏的角度说,炸它纯属脱裤子放屁——多此一举。
这点事,稍微有点脑子的人心里都跟明镜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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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1978年11月,连城林场的食堂里。
十一个年头过去了。
那股子狂热劲儿慢慢退烧,大伙儿的脑子也开始清醒了。
有个叫赵益民的老木匠,平时是个闷葫芦,那天吃饭突然冒出一句:“那破桥,压根就没人稀罕炸。”
这话声音不大,但在那个傍晚,听着就像一声炸雷。
其实大伙儿心里早就有疑影了。
就李世白那个窝囊废性格,借他十个胆子也不敢去炸桥。
那天晚上到底谁听见第一声响了?
刘学保那伤怎么看着那么别扭?
这怀疑的口子一旦撕开,就再也缝不上了。
林场的老工人们自发凑了点钱,买了纸笔,一口气写了十二封信。
这些信寄到了县公安局、省检察院,有的甚至寄到了《解放军报》。
信里有一句话最扎心:“我们觉得对不住那条人命。”
这哪是单纯的喊冤,这是良心在还债。
1983年,专案组终于进驻了。
如果说1967年定案靠的是嗓门大和情绪高,那1983年翻案,靠的就是逻辑和科学。
手里攥着的,只有当年医院留下的一份病历。
可偏偏就是这份病历,成了戳穿西洋镜的利剑。
法医死死盯着病历上的记录,看出了猫腻。
李世白的致命伤在后脑勺,口子整整齐齐,深得能看见骨头。
刘学保说是“搏斗时用石头砸的”或者“斧头乱砍的”。
但这伤口,怎么看都像是从背后下的黑手,而且绝对是利器劈出来的。
更要命的是那把斧头。
当年的工友回忆说,案发前两天,刘学保特意去领了一把新斧头,借口是“砍防护桩”。
而那个给刘学保缝伤口的军医也证实,清理伤口时在刘的手掌里挑出了木头渣子。
这么一来,证据链就严丝合缝了:
买了斧头 -> 砍木头试手感 -> 砍人。
再加上开头咱们说的那个旧石场里的爆炸实验。
五公斤炸药,两秒就炸。
在这个要命的时间里,刘学保既要制服李世白,又要切断导火索,还得跑出安全圈,除非他是神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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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一的真相就是:炸药是他自己点的,为了让戏演得逼真,他故意凑上去炸废了自己的手。
至于什么“蓝色弧光”,纯属瞎扯淡。
实验表明,那种导火索烧起来光亮极小,根本没啥蓝光。
所有的证据都指向一个事实:这根本不是什么保卫战,这就是一场处心积虑的谋杀。
1984年1月24号凌晨,刘学保在家里被摁住了。
他只吐出三个字:“是我干的。”
为啥要这么干?
他的回答跟当初大伙儿猜的一模一样:“图个党票,图个名声,最主要的是想调回城里去。”
为了这三个私心,他宰了一个无辜的人,毁了一个家,把整个国家都给耍了。
1985年秋天,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宣判:刘学保犯故意杀人罪、伪造破坏国家交通设施罪,一辈子蹲大牢。
宣判那个下午,外头下着蒙蒙细雨。
丁秀珍没到场。
她年纪太大了,路也太远。
这时候的她,还窝在百公里外那个穷山沟里,满头白发,手指头干裂得像老松树皮。
当邻居把判决书的消息带给她时,这位苦熬了一辈子的老人,只是抬起浑浊的眼睛,喃喃地念叨了一句:
“人是好人。”
这四个字,分量比那张判决书还要沉。
李世白是平反了,名声也找回来了。
可这个家庭失去的十八年光阴,谁赔得起?
李毅坐过的冷板凳,李梅身上的病痛,丁秀珍受过的白眼,这些东西,那是永远也抹不平的伤疤。
回头再看这桩案子,与其说它是个刑事案,不如说它是个人性的“黑色样本”。
刘学保的逻辑其实粗暴得很:在这个大时代的浪潮里,只要把自己的私利挂靠在那些响亮的政治口号上,就可以把法律踩在脚下,把人命当草芥。
他自以为摸准了时代的脉搏。
但他算漏了一样东西:
时代这玩意儿是会变的,可物理定律变不了,伤口的形状变不了,事实的逻辑变不了。
你可以蒙大伙儿一时,甚至能蒙一部分人一辈子,但在证据和逻辑面前,那张画皮早晚得被扒下来。
那座大通河桥,到现在还立在那儿。
它眼看着一个假英雄怎么爬上去又怎么摔下来,也见证了那个雨天,正义虽然来晚了,但终究还是敲了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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