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出轨方给第三者的转账、礼物,原配到底能不能要回来?法律给出的答案很明确——能,但得讲事实、讲证据,空口无凭或被借口忽悠,可能拿不回全部。
内蒙古乌海的大车司机王某乙,结婚二十多年,省吃俭用的妻子发现他十几年间给大8岁的情人刘某转了125.54万。妻子收集了丈夫亲笔写的保证书、车载电话里喊情人“老婆”的录音、情人节520的转账记录等证据,一审法院判刘某全额返还,但二审时刘某拿出“资金空转”的证据——她先刷自己4张信用卡转王某乙,再由王某乙转回,这74万其实是左口袋倒右口袋,压根不是王某乙的钱,最终只追回51万。这说明,法律只认实打实的赠与,空转的资金不算数。
湖南洞口的戴某,在妻子吴某怀孕时和毛某通过网络相识恋爱,一年间转了24万。吴某起诉后,法院扣除毛某转回来的款项及恋爱期间共同消费的一半,判毛某返还16万。就算毛某说自己“被小三”不知情,也没用,因为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行为无效,不管当事人主观上知不知道对方已婚。
河南的张女士,一开始查到丈夫给第三者转了6万多,和对方签了和解协议要回5.1万,后来发现其实转了10万,再起诉却被法院驳回。因为协议是她真实意思表示,没证据证明被欺诈或胁迫,就算后来查到更多钱,也得遵守协议。律师提醒,和解协议一定要明确所有款项范围,最好写清“涵盖已知所有赠与,若后续发现未结算的仍需返还”,避免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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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的余某,7年间给第三者田某转了147万,田某上诉说替他养非婚生子、还40多万麻将债,二审法院还是维持原判,要求全额返还,还得付年利率3.45%的资金占用利息。因为余某的赠与是基于不正当关系,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违反公序良俗,不管田某说帮了什么忙,都不能抵消应返还的钱。律师说,这种赠与不受诉讼时效限制,就算是多年前的也能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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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这些案例都指向同一个法律逻辑:夫妻共同财产是不可分割的整体,一方没经过配偶同意,为婚外情处分财产,这种行为违背公序良俗,自始无效。小三拿的每一笔实打实的钱,原配都有权要回来,不是一半,是全部。但要注意几个关键点:发现出轨先收集证据,保证书、转账记录、聊天录音、亲密照片越全越好;起诉时把出轨方和小三一起告,让两人共同担责;别信“资金空转”“借贷”的借口,对方要举证,拿不出实锤法院不认;和解协议要写清楚所有款项,避免遗漏;就算过了三年,有些情况也能追,但最好别拖延。
婚外情的浪漫,从来都是用原配的血汗钱堆的。法律不纵容出轨,更保护夫妻共同财产,但法律只认事实——空转的资金、没证据的借口,终究站不住脚。原配能要回钱,却要不会被背叛的信任,可至少,法律能帮着守住财产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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