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本报接到群众王先生爆料,称自己于2021年购置的永威置业颐科东棠一期一套房产,遭遇开发商“一房多卖”,不仅原本用于孩子结婚的婚房落空,前期投入的百余万元款项也无法追回,陷入“房财两空”的绝境,维权之路举步维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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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王先生讲述,2021年3月26日,他与永威置业就颐科东棠一期东棠高层6号楼一单元1202室房屋达成交易,该房屋系开发商以房抵款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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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开发商股东曾向我借款136万元,双方协商后,同意用这笔借款抵扣128万元房款,后续我又补充支付了472768元尾款,至此已足额结清该房屋全部款项。”
王先生表示,当时双方就房屋归属达成一致,他满心期待着房屋交付后,用于孩子结婚使用,彻底解决家庭的一件大事。然而,购房后的一段时间里,该房产项目因多种原因陷入停滞,后续被纳入政府“保交楼”专项整治范围。
王先生告诉媒体,得知项目被定为保交楼后,他一直耐心等待,盼着能早日办理房产证,给孩子一个安稳的家。直到近期,项目具备房产证办理条件,他主动联系现任开发商沟通相关事宜时,却遭到了意想不到的拒绝。“现任开发商表示,不承认原开发商此前向我抵扣的128万元房款,只认可我后来补充支付的472768元尾款。”
王先生回忆道,为了顺利拿到房屋产权,他只能选择与现任开发商协商,同意再次补齐原抵扣房款优惠后的125万元款项。可就在双方协商推进过程中,一个更令人崩溃的消息传来:王先生所购的这套房屋,已被现任开发商以1173821元的价格,再次出售给了第三方。“得知消息后,我第一时间找开发商沟通,要求退还我补充支付的472768元尾款,可他们却明确拒绝退款。”
王先生无奈地说,我补125万元他们都不愿意,117万元的价格就卖给别人,这中间是非存在什么猫腻?如今,他既拿不到房子,补充支付的尾款要不回,前期的借款也因以房抵款的约定无法追回,相当于“房子没有了,钱也打了水漂”。
据了解,房地产领域“一房多卖”属于明确的违法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开发商将同一房屋先后出售给两个不同买家,合法买家有权要求卖方履行合同、交付房屋,受欺诈的买家则有权在一年内请求撤销合同,并要求卖方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甚至可要求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而王先生的遭遇,不仅让其家庭面临巨大的经济损失,原本用于孩子结婚的计划也彻底落空,家庭生活受到严重影响。
据悉,颐科东棠项目此前曾因资金周转等问题陷入停滞,后在多方协调下实现重启。如今该项目出现“一房多卖”及款项拒不退还的情况,与“保交楼”政策初衷相悖,也损害了业主的合法权益。
截至发稿前,王先生仍在与现任开发商协商维权事宜,但尚未取得任何进展。媒体将持续关注此事进展,跟踪报道王先生的维权之路,同时提醒广大购房者,在购房过程中务必核实房屋权属情况,妥善保留购房合同、付款凭证等相关证据,避免遭遇“一房多卖”等纠纷,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若遭遇类似权益受损情况,可及时保留证据,通过法律途径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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