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陈璐)2月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扎实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典型案例。在某虚假诉讼监督案中,某民办学校法定代表人甲与其合作人乙、丙恶意申请该民办学校破产后参与拍卖款分配。经B区检察院查明案情,相关人员因涉嫌虚假诉讼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现已提起公诉。
案情显示,2022年5月,某省A市B区法院裁定拍卖作为被执行人的某民办学校名下土地,以1400余万元的拍卖价格成交。为逃废债务,该民办学校法定代表人甲与其合伙人乙、丙商定,虚构与某民办学校存在租赁学校土地修建停车场的事实、虚增学校装饰装修金额及个人向某民办学校的借款金额,先后提起4起民事诉讼,恶意申请某民办学校破产后参与拍卖款分配。同年12月,乙、丙二人所涉的4件虚假诉讼所涉债权均被纳入破产分配。后某民办学校其他合法债权人认为乙、丙二人系制造虚假诉讼,向B区检察院提出控告。
2025年6月,某省检察院将该系列案件确定为“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首批督办案件。查明案情后,B区检察院于同年6月至7月间就4件虚假诉讼案件向B区法院制发再审检察建议,同时向公安机关移送相关人员涉嫌虚假诉讼刑事犯罪线索,公安机关于同年9月以涉嫌虚假诉讼罪对乙等人立案侦查,该案现已提起公诉。
最高检表示,检察机关将持续加大对故意制造企业破产条件、虚构民事纠纷实施虚假诉讼逃废债行为的监督力度,健全虚假诉讼防范、发现和惩戒机制,依法保障各方合法权益。
编辑 白爽
校对 陈荻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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