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粟裕
2月2日,最高法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依法惩治新型毒品犯罪工作情况。最高法刑五庭副庭长李晓光在会上回答封面新闻记者提问时表示,对于涉“笑气”等未列管成瘾性物质案件,虽然不作为毒品犯罪处理,但是构成其他犯罪的,应当依法定罪处罚,以此表明“未列管不代表不该管不能管”的严正立场。
会上,封面新闻记者提问,当前滥用“笑气”等未列管成瘾性物质问题日益凸显,青少年滥用问题突出,法院如何应对滥用此类物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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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新闻发布会现场。封面新闻记者粟裕摄影
李晓光介绍,“笑气”、丁烷、替来他明等未列管成瘾性物质滥用问题,确实是当前毒品问题治理的一个复杂课题。这些物质虽无毒品之名,但有毒品之实,具有与毒品相似的毒害性和成瘾性,如“笑气”学名是一氧化二氮,早在2015年就被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长期或过量滥用会导致神经损伤,出现肢体瘫痪、精神失常等症状,甚至死亡。
近年来,不法分子为逃避法律打击,非法生产、经营、滥用“笑气”等未列管物质的问题日益突出,成为影响禁毒工作成效和平安中国建设的一大隐患,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特别是青少年健康成长构成严重威胁。据了解,近三年缴获的涉案“笑气”数量大幅上升,滥用人员中青少年占比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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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新闻记者提问。
他指出,人民法院在办理此类案件时,坚持依法惩治、精准施策,积极破解“笑气”治理难题,主要工作有三个方面:其一,精准适用法律,用足用好相关规定。2023年我院印发的《全国法院毒品案件审判工作会议纪要》提出,要织密刑事法网,对加工、贩卖目前尚未列管物质行为,准确运用相关法律规定予以惩处,并促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机衔接。
其二,惩治次生犯罪,严管严控衍生风险。对于利用“笑气”、替来他明等实施强奸、猥亵、故意伤害等犯罪的,以及吸食“笑气”后驾驶机动车危害公共安全的,依法从严处罚,切实加大对涉“笑气”等未列管成瘾性物质犯罪的惩治力度,有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其三,积极协同共治,守牢守好安全底线。各级人民法院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工作,通过庭审直播、发布典型案例、法治进校园等方式,开展禁毒法治宣传教育,揭露“笑气”等未列管成瘾性物质滥用造成的严重危害,让广大青少年清醒认识到,未列管成瘾性物质同样会毁灭人生。
同时,通过制发司法建议等形式促推应急管理部门加强对“笑气”的管控,并建议有关部门及时开展列管评估,推动“笑气”等成瘾性物质列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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