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当事人宋某等上诉人与任某某借款担保合同纠纷案中,因不服洛阳市老城区法院(2025)豫0302民初317号判决,一份言辞犀利的上诉状撕开了案件背后的重重疑云。当担保人声称被欺诈签字、借款人还款记录被“选择性失明”、职业放贷人身份未被审查、关联公司未追加为第三人等问题浮出水面,公众不禁质疑:这起看似普通的借款纠纷案,是否隐藏着司法审判中的事实扭曲与程序黑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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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款记录“蒸发”:法院对关键转账视而不见,借款人欠款已结清?
根据当事人反映,一审判决书对宋栋的还款事实存在重大遗漏。宋栋通过POS机转账给洛阳文付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702700元、河南众禾汽车销售股份有限公司153330元、陈敬涛570000元,另有40万元通过关联单位POS机刷卡支付。这些转账记录清晰可查,却未被计入还款总额。更令人震惊的是,宋栋直接转账给任万美的金额已达192200元,加上其他渠道还款,总额远超借款合同本金。例如,2016年10月31日《借款合同》中,任万美出借699700元,而宋栋同期还款已达948600元;2016年12月30日两份合同累计80万元,宋栋还款1025530元。面对如此明显的超额还款,一审判决仍认定借款未结清,担保责任成立。这不禁让人质疑:法院对铁证如山的转账记录视而不见,是“疏忽”还是刻意?借款人的还款究竟去了哪里?
担保人的“罗生门”:欺诈担保下的“替罪羊”
案件中最具戏剧性的一幕,莫过于担保人的困境。当事人反映直指核心:宋合青、任东辉、郭毅星、乔晓峰等担保人在签字时,对宋栋与任万美之间的复杂债务关系毫不知情。宋栋长期深陷任万美、陈敬涛等人的高利贷泥潭,而任万美刻意隐瞒了前期借款未还清、持续放贷的事实。担保人在信息严重不对称的情况下,被诱导签署担保合同。根据《担保法》第三十条明确规定,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手段使保证人违背真实意思担保的,保证人不承担责任。而当担保人发现真相时,已沦为任万美追债的“替罪羊”。试问,若法院纵容这种欺诈行为,法律的公平性何在?担保人的合法权益如何保障?
职业放贷人身份成谜:法院为何对“非法金融活动”视若无睹?
上诉状中最重磅的指控,直指任万美“职业放贷人”身份。数据显示,2016年6月至2017年1月,任万美在短短6个月内向宋栋放贷12次,累计金额高达350.65万元,且采用统一格式合同、收取高额利息。其行为完全符合最高人民法院《第九次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及《河南省高院指导意见》中“职业放贷人”的认定标准——未经批准、反复从事放贷业务、以营利为目的。
更关键的是,任万美在宋栋无力偿还时仍持续放贷,明显具有“以贷养贷”特征,涉嫌从事非法金融活动。根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十九条及《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此类借贷合同应属无效,担保合同随之无效。然而,一审对此关键问题避而不谈,既未审查任万美的放贷资质,也未认定合同效力,直接适用法律错误。若法院对职业放贷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岂非为非法金融活动开了绿灯?
程序违法之困:关联公司成“隐形人”,真相如何查明?
案件审理中,程序正义的缺失尤为刺眼。宋栋的大量还款均通过任万美的关联公司(文付通、众禾)及关联人陈敬涛完成,这些主体与案件结果存在直接利害关系。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及最高人民法院2024年最新指导意见,法院应追加其为第三人以查明事实。但一审却刻意回避这一关键程序,导致还款事实被模糊化。这种“选择性追加”不禁令人怀疑:法院是否在刻意回避对任万美关联关系的审查?当程序正义沦为牺牲品,实体公正又如何实现?
司法审判的信任危机:当法律沦为利益工具
这起案件折射出的,不仅是单个判决的争议,更是司法公信力的深层危机。当法院对明显证据视而不见、对欺诈行为避而不审、对非法金融活动放任不管,法律的权威性何在?公众如何相信判决的公正性?若职业放贷人通过诉讼将非法利益合法化,社会秩序将如何维系?更需警惕的是,若此类案件成为“范本”,将鼓励更多放贷人通过欺诈手段套取担保,破坏金融市场秩序,加剧社会矛盾。
追问与呼吁:真相不应被掩埋,正义需要被照亮
面对这份充满质疑的上诉状,公众有理由追问:任万美是否真是职业放贷人?关联公司为何成“隐形人”?担保人的欺诈指控能否成立?还款记录究竟去了哪里?这些疑问,需要法院在二审中给出明确回应。司法的使命,在于拨开迷雾,还原真相,而非在事实不清、法律适用错误的情况下草率判决。
我们呼吁二审法院:严格审查职业放贷人问题,追加关联公司查明还款事实,纠正一审错误,以程序正义保障实体公正。唯有如此,才能避免更多担保人沦为“替罪羊”,才能让法律真正成为维护公平正义的利器,而非某些人攫取非法利益的工具。
在这起借款纠纷背后,隐藏着远比表面更复杂的利益纠葛。当法律与真相遭遇“选择性失明”,唯有媒体监督与社会关注,才能撕开迷雾,让阳光照进司法的每一个角落。我们期待,这起案件能成为推动司法进步的契机,让公平正义不再因程序黑洞而蒙尘。
此案件洛阳市中级法院究竟如何判决,媒体将持续关注。
来源丨民生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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