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北交所网站显示,北京华电光大环境股份有限公司IPO获得受理。这是2026年首家获受理的北交所IPO申报企业。华电光大主营大气污染物治理新型催化材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新材料与节能环保领域高新技术企业。公司本次拟公开发行不超过3220万股,募集资金约2.6亿元。
在“双碳”政策推动下,催化材料行业迎来发展机遇,华电光大此次冲刺北交所,也反映出环保新材料企业借助资本市场实现扩张的积极动向。
拟募集资金约2.6亿元
据悉,华电光大本次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2800万股(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下);不超过3220万股(全额行使本次股票发行的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下)。其拟于北交所上市,保荐机构为开源证券。本次冲击上市,华电光大拟募集资金约2.6亿元,拟投资于年产量5000立方米CO氧化催化剂生产装备建设项目、年产10000立方米CO及脱硝板式催化剂装置技改项目、烟气治理设备及新型催化材料研发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公开资料显示,华电光大是一家致力于新型催化材料研发与产业化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营业务为脱除氮氧化物(NOx)、一氧化碳(CO)和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等大气污染物的新型催化材料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废旧催化剂回收和再生及相关服务。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产品为SCR脱硝催化剂、CO氧化催化剂以及相关服务,主要应用于火电、钢铁、生物质发电、垃圾焚烧、水泥、焦化等行业和领域。
公司前身北京华电光大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2月,2016年4月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6月29日挂牌新三板。公司目前注册资本1.3亿元。公司控股股东为北京华电光大新能源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贾文涛。贾文涛持有华电新能源51.46%的股份,通过华电新能源及其一致行动人控制公司68.42%股份的表决权。
公司表示,其所属产业系国家鼓励发展、大力支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随着我国“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提出,催化材料与应用技术将在“双碳”目标实现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近年来,国家陆续颁发多项催化剂产业及其所属新材料行业政策,有关部门对催化剂及新材料行业的支持以及政策不断推进与实施,将持续助力我国催化剂行业的稳健发展。
应收账款占营收比重较高
华电光大选择适用《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2.1.3条第一项之上市标准:“预计市值不低于2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不低于1500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8%,或者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2500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8%”。
招股书显示,2022年、2023年、2024年及2025年前三季度,华电光大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2.69亿元、3.3亿元、3.15亿元及2.72亿元,扣非归母净利润分别为0.19亿元、0.43亿元、0.25亿元及0.38亿元。2022年、2023年、2024年及2025年前三季度,华电光大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648.66万元、401.38万元、1039.44万元及-3703.98万元,累计为-4911.82万元。
2023年末,华电光大应收账款余额为1.72亿元,较2022年末应收账款余额增长了51.47%,2023年度营业收入较2022年度增长了22.89%,2023年应收账款的增长幅度大于营业收入的增长幅度,2024年末应收账款余额为1.9亿元,较2023年末应收账款增长了10.72%,主因系公司客户主要包括部分国企等大中型企业,客户付款程序内控流程严格,款项结算、付款流程审批需要一定周期;另外,公司工程客户回款进度受业主回款进度的影响。
华电光大的主要客户包括大中型燃煤电厂、钢铁集团、生物质发电企业、垃圾发电企业、水泥企业及为上述企业提供服务的环保工程公司。2022年、2023年、2024年及2025年前三季度,前五大客户合计贡献收入占比分别为52.16%、52.74%、57.56%及50.24%。
来源: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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