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马天宝,河南省方城县人。曾经是方城县政协委员,经营有方城县天宝苗木种植专业合作社和裕济典当公司。因为讨债与欠债人发生纠纷,2020年11月7日被方城县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和寻衅滋事罪判刑三年零二个月。出狱后一直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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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月份,在郑州干工程的方城人刘德阳经其表哥许庆广担保,在我合法经营的典当公司借款60万。但此后两、三年既不还本,也不付息。我找不到刘德阳,只能找许庆广。在反复讨要的过程中,许庆广曾于2015年7、8月份和2015年11月份,两次将刘德阳从郑州找回方城,住在我的苗圃小木屋内,要求刘德阳还钱。还曾于2016年9月份左右,将刘德阳在郑州的压路机等设备拉回方城,存放在我的苗圃地里,以此要求刘德阳还钱。据公安局说,在这个过程中,刘德阳曾“被迫”还过几万块钱,但我既没见到钱,也毫不知情。因为刘德阳2014年还借有许庆广120万元,他们是亲戚,我是外人,不可能完全了解他们之间的经济往来。何况发生这些事情的时候,我已去海南投资开饭店,根本不在方城。但刘德阳及其妹妹刘德民(方城县审计局领导)为了逃避债务,四处写控告信,说我以暴力手段霸占了他家价值上百万的房子,还继续逼其还账,已经逼得他们家破人亡、走投无路等等。方城县公安局即以此立案,于2018年12月19日将我刑事拘留。其实在公安局抓我的时候,欠债不还的刘德阳已经被我起诉到方城县人民法院,正在等待法院判决。结果我一被抓起来,这些案子立即就被搁置起来——刘德阳及其家人以控告我来逃避债务的意图十分明显。但方城县有关部门的有关领导不知何故,偏偏就要帮他们达到这个目的,甚至不惜牺牲法律的公平和正义!
在我被判刑入狱的过程中,我合法经营的裕济典当公司被强制注销,投资1800多万、辛苦经营十几年才建成的南水北调“生态廊道”国家储备林育苗基地的护林房和机井房被强制拆除、林权证不给我办理,致使我负债累累,已经破产!别人欠我的钱我不能要,要了就犯法;我欠信用社的贷款被法院追着还,不还也要抓人!其实好多官司都是我在看守所时形成的,如果不是这场牢狱之灾根本就不会有后来的各种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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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执行局一次次去家里骚扰我的父母,父母为我担惊受怕,贫病交加,含恨离世。我现在跟当年告我的刘德阳一样,也已经家破人亡,走投无路了,只能申诉上访为自己讨个公道!
我申诉上访从来都是依法依规,法律规定该到哪个环节了,我就去哪个部门。现在我的案子已经到了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我静候高院裁决。但是我现在急需反映的是,在我被方城县公安局“抓捕归案”的时候,办案人员将我抄家,扣押现金、房产证、公司账本、金银首饰等大量物品,这些东西按法律规定,结案之后都应归还我本人。可是在我追要之下,他们只把公司账本、文件房产证和现金退还,大量的金银首饰、我以前在新疆做生意时买回来的和田玉器,如泥牛入海,一件也没有给我。
根据办案机关在2018年12月20日出具的两份《方城县公安局扣押物品、文件清单》显示,他们当时就把从我家抄走的金项链写成“黄色项链”、金镯子写成“黄色镯子”、金挂坠写成“黄色挂坠”、金戒指写成“黄色戒指”……和田玉器写成“石头物件”……仅清单上他们自己登记的这些“黄色”和“石头”物品就有26件,但从我出狱后,一直向方城县公安局反复追要,至今已经四年了,一件也没给我。他们承认有这些东西,但是一说就是专案组已经撤了,东西找不到了!可是专案组撤了,你们方城县公安局没有撤啊?当年办我案子的那些人还都在啊?为什么扣押我的合法财物就不还我?这些金银首饰到底被谁拿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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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安部2015年印发的公通字〔2015〕21号《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若干规定》中第二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涉案财物管理规定,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予以赔偿,并责令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承担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
当年办案机关抓我的时候,是把我当作方城县“黑恶势力”头头来办的,庆幸在看守所超期羁押长达两年后,因证据不足,最终也没有认定成“黑恶势力”——据说假如认定上了,肯定会没收全部财物。扣押清单上的这些“黄色物品”、“石头物件”也就不用还我了。所以我有理由怀疑他们从一开始就没打算还我。
《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若干规定》第三十条还明确规定:在对涉案财物采取措施、管理和处置过程中,公安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损害当事人合法财产权益的,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利害关系人有权向公安机关提出投诉、控告、举报、复议或者国家赔偿。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受理,并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于情况属实的,应当予以纠正。
可是从我出狱到现在已经整整四年了,我把此事已经连续反映给两任公安局长、两任县委书记,却至今没人给我一个说法。且不说我的案子至今还有异议,还在依法申诉之中——即便我是一个翻不了案的“犯罪分子”,难道法律就不保护我的合法权益了吗?难道“犯罪分子”的合法财产就可以被个别办案人员肆意瓜分侵占、“打土豪分田地”吗?
恳求方城县新任公安局长和新任县委书记保护我的合法权益。
马天宝
电话1761370xxxx
2026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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