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良新/文
1970年春节前夕,重庆上清寺向阳电影院(现鑫乐电影院)门前的一块宣传栏前站了不少人,这块十余平方米的宣传栏上的通栏标题是:《“邓拓”覆灭记》。
其实,他仅仅只是重庆六中初68级的一名学生,酉阳县的一名知青而已。他的名字不叫邓拓,是由于1966年北京出了个名人叫邓拓,他又姓邓,于是,“邓拓”便成了他的外号。
1968年12月21日晚上8时,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播送了“知识青年到农村去,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很有必要。”的毛主席最新指示。一场亿万在校的高中、初中学生上山下乡的运动便拉开了序幕。
1969年3月的一个早晨,“邓拓”与数百名重庆六中的学生一道,乘上了《东方红》号轮船(1958年毛主席曾乘坐过),一声长长的汽笛之后,伴随着《大海航行靠舵手》的乐曲和家长们的哭声,《东方红》号顺长江而下,当晚停在了涪陵。第二天早晨,他们在乌江口上了小船后,船逆江而上,经武隆,过彭水,第三天中午到了酉阳县龚滩镇,下船后,一个车队将他们运到了酉阳县城。第四天早晨,根据各公社的不同方向,汽车将他们送到了离公社最近的公路边,又在农民的肩挑背背帮助下走了四十几里山路,“邓拓”才与几十位在“文革”中同一派性的同学落户到了柏溪公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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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四月的酉阳正值春荒季节,本身就缺谷子少包谷的农村,去年的红苕已经吃完,春洋芋又没有开挖,一天就几碗油茶过日子。虽然知青有粮食补助,加之柏溪的知青家中都比较宽余,肚子是饿不了,但缺油无菜的日子也不好过。
农民无吃的,坡上活路又少,精力旺盛的知青们便开始了东家走西家串,时不时掐点豌豆尖、河里摸点鱼;时不时捉只鸡、打条狗饱餐一顿;时不时与相临的五福公社的六中“文革”的另一派知青吵上一阵,打上几下;还时不时与其它学校来酉阳的知青进行一场群殴。
而最出名的便是“百鸡宴”:接到通知到公社学习的知青们知道是一次难得的知青大聚会,便纷纷背着米,带着碗,有的提着鸡,有的提着鸭(这些鸡鸭是买的还是捉的就不得而知了),来到了公社。学习完毕之后,几十名知青便不约而同地来到了公社旁边生产队的知青房里,不用分工,几名能干的男知青和女知青们便进了灶房,有的杀鸡杀鸭;有的烧火煮饭;有的诠毛理菜。
几名年长点的知青围坐在一起打长牌。还有一些知青便跑到街(约200米)上闲逛去了,不一会儿,闲逛的知青又提着几只鸡鸭和一大捆青菜回来了,看着一口三尺七八的大锅炖满了鸡鸭,有人想起《智取威虎山》,“百鸡宴”便来名了。经过重庆带来的作料烹饪,香嘭嘭的鸡鸭端上了桌子,十几斤红苕酒提了上来,啃着鸡腿,就着红苕酒,知青们其乐无穷。
而奇怪的是,他们并没有把“百鸡宴”当作什么不对的事,反而到处去吹,到处去讲,甚至给父母的信中也提到了“百鸡宴”。由于以上种种,柏溪的知青出名了,农村人的口便像“无线电”,一传十,十传百,柏溪的知青在其他公社被传成了一群又好吃、又好斗、到处打砸抢的恶魔,而其中最白净最年少的“邓拓”便被描写成了魔首。
五、六月份的酉阳正值春耕时节,柏溪的知青都很自觉地在生产队里同农民一起收麦子、砍田坎、烧荒、点包谷、栽红苕、犁田、耙田,顺便种种自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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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相临的偏柏公社却发生了一件小事,一名原六中高二的叫“西米”的知青不知什么原因与同一生产队的本地的知青发生了矛盾,并扬言要找“邓拓”来收拾他。柏溪知青知道这件事后,没有把它放在心上,也没有主动跑到偏柏去教训那位本地知青。
七月初的一天,大溪(区政府所在地,离柏溪四十五里地,柏溪知青取家里寄来的钱必须到大溪)赶场,几名柏溪知青(其中有“邓拓”)到了大溪赶场,“西米”和那位本地知青也走了三十多里地来赶场,在街上,俩位不知为什么吵了起来,农民和知青(含柏溪和非柏溪的知青,含六中和非六中的知青)都围了上去,不一会儿便打了起来,重庆知青们(含各公社的知青)纷纷抓起农民的芊担向那位本地知青打去,当然,“邓拓”也在其中。从街上打到土里,从土里打到田里,从田里打到酉水河边,最后那位本地知青被活活打死在酉水河边。七月四日,大溪街上的黑板报上出现了一张“布告”,说那位本地知青“破坏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并在上面画了一个大红钩。
十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央文革发出通知,要严惩破坏知识青年上山下乡运动的坏人。于是,七月发生在大溪的知青群殴事件便成了酉阳的第一大案。一天,大溪的班车下来了两位持枪的解放军战士,农民无线电传来消息,说是来抓“邓拓”的。那天,“邓拓”正在另一个生产队里耍,得知消息后,面对中国地图找出了翻越八面山到湖南再回重庆的逃跑路线后,“邓拓”消失了。
第二天,那两位解放军战士果然来到了柏溪,没有抓住“邓拓”便回去了。几天后,传来消息,“邓拓”在湖南龙山附近拦车时被被偏柏的武装部长抓住了。
到了十一月的一天,柏溪的基干民兵和知青被通知到大溪去参加“邓拓”的公判大会,每个生产队的基干民兵都背着鸟枪带领本队的知青到会,并负责保护大会现场,防止有知青在会上闹事。
那天,天下着毛毛细雨,更加消瘦的“邓拓”苍白的脸上不时流着泪水,不时暗暗地抬头看着台下的知青。公判大会宣布:七月大溪知青群殴致人死亡案首犯是邓X,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主犯“西米”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另一主犯“夏二娃”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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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月底,消息传来,在一个阴冷的早晨,一辆军车来到酉阳城外的河滩上,两名解放军战士将“邓拓”押下了车,另一名年长点的解放军战士也手提着驳壳枪从驾驶室下了车,跪在地上的“邓拓”轻身声地说,解放军叔叔,我要朝重庆跪。
两年轻的解放军战士帮他调整了方向之后,年长的解放军战士走到“邓拓”背后,举起了驳壳枪,叭,没有打响,卡壳,收回枪,退出卡壳的子弹,第二次举起了枪,叭,又卡壳。他第三次举起了枪,砰,“邓拓”倒在了血泊之中。解放军战士开车走了,一个农民走了过来,扒光了邓拓的衣裤。将仅剩一条内裤的“邓拓”用席子裹了起来,拖到旁边早已挖好的坑里,埋了下去。
一个年仅十八岁的青年就这样消失了。
(文中的主要涉案人均使用了他们的绰号,而非真名-编者)
《重庆知青博物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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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重庆两江影视城内(保安路大教堂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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