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财中社
根据上交所在2026年1月30日发布的公告,八一钢铁(600581)及其控股股东新疆八一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及相关责任人吴彬、刘文壮、樊国康和柯善良,收到了通报批评的决定。
公告指出,八一钢铁在信息披露和规范运作方面存在违规行为,未及时披露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发生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关联交易,且在《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中未进行相关披露,违反了相关规定。
具体而言,2022年度,八一钢铁累计收到八钢集团转账36.75亿元,向其转账36.42亿元;2023年度,分别为28.1亿元和27.71亿元;2024年度,分别为25.14亿元和25.35亿元。
由于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相关交易,构成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新疆证监局决定对八一钢铁处以300万元罚款,对八钢集团处以400万元罚款,相关责任人员也分别被罚款。
2025年前三季度,八一钢铁实现收入146.17亿元,归母净利润-5.7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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