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规范库尔勒市道路交通秩序,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库尔勒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决定启用以下电子警察设备:
启用闭路电视设备85处(具体设置地点见附表)。
闭路电视监控设备可同时抓拍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指示通行、违反禁止标线指示、违反禁令标志指示、在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地点掉头的、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的、逆向行驶、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等违法行为;
2026年2月1日至2026年2月7日为宣传教育期,2026年2月8日起将对违反通告规定的车辆进行处罚,望广大驾驶人知晓,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共同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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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85处电子警察抓拍设备点位表.xls
库尔勒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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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库尔勒市公安交通管理大队、库尔勒零距离
编辑:丁丁/校对:小雪/审核:蚀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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