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发15天道歉视频,每个视频都“不小心”带上点新证据,这事儿现在闹得比电视剧还精彩。一个被出轨的妻子,用法院判决的“道歉”把俩人的丑事彻底钉在了网上,阅读量干到5亿多。你说这是认错呢,还是把判决书当成了扩音器?
先别急着站队,看看里头那笔账。男方五年给第三者花了八万七,专挑情人节、七夕这种日子送奢侈品。讽刺的是,跟他过了十七年的老婆,从来没收到过同等份量的东西。这哪是花钱,这分明是拿夫妻共同财产给婚外情写日记呢。民法典说得清楚,处理大额共同财产得两口子商量着来。他这偷偷摸摸的,早就踩了法律的红线。所以女方后来请律师,揪着民法典第1091条要赔偿,一点毛病没有,那钱本来就该追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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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法院之前判她道歉,是因为她直接把聊天记录、照片这些挂网上了,侵犯了对方的名誉权。这里头就拧巴了:一个在道德上明显理亏的人,他的名誉权还值不值得用这么大力气去保护?法律说,值得。因为名誉权是基本权利,跟你是不是个混蛋没关系。可普通人看了就是憋屈,觉得这法律怎么不帮“好人”?其实法律不是不帮,是得分步骤。先处理她曝光的手段违法,再处理他出轨和转移财产的问题。只是这个顺序,在情绪上让人太难接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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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绝的还在后头。法院让她道歉,她就真道歉,规规矩矩录视频:“对不起,我不该曝光你们。”可每个视频的背景、穿着、甚至手里拿的水杯,都成了网友解读的密码,更别提她“无意间”带出的新信息了。这操作,心理学上叫“被动攻击”,表面服从,底下全是反抗。她把一次惩罚性的判决,硬生生变成了一场每天更新的全民审判。国企那边反应也快,俩人一个被记过调岗,一个被边缘化,纪委还介入调查作风问题。法律程序还没走完,社会性惩罚已经提前到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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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事儿能爆,是因为它戳中了一个普遍的无力感:当个人在婚姻里受了欺负,常规途径感觉太慢、太不解气的时候,能不能自己动手“讨个公道”?社科院有报告说,这种“网络曝光维权”的事儿每年涨近四成,可里头有四成多的人,因为没拿捏好分寸,自己反而吃了官司。网络是把双刃剑,能帮你放大声音,也能不小心割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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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你看,官媒后来呼吁的那些建议,什么设立婚内财产侵害赔偿、明确网络曝光边界,都是想把这个窟窿堵上。法律得跟上趟儿,不能总让老实人觉得“会哭的孩子有奶吃”,逼得人用极端方式才能解决问题。理想的状况应该是,遭遇背叛的一方,能有一个更顺畅、更有力的官方渠道去追回财产、获得赔偿,而不是被迫去当“侦探”和“宣传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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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底,这个案子像一面镜子,照出了法律条文和老百姓最朴素的善恶观之间的距离。法律追求程序正义,一步一个脚印;道德和情感却渴望结果正义,恨不得恶人立马现世报。女方的“道歉连续剧”,就是在利用这个落差。它或许不够“完美”,甚至游走在另一个危险的边缘,但它之所以引发海量共鸣,是因为太多人从那份“憋屈”里,看到了自己的影子。这场闹剧终会落幕,但它留下的问题,关于信任、财产和如何在受伤后体面地维权,值得每一对夫妻,甚至整个社会,好好想一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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