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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明代朝堂,有一种刑罚比抄家、流放更令人胆寒,也更具戏剧性——廷杖。
所谓廷杖,就是奉皇帝之命,在皇宫大殿前当众杖击大臣。它不只是简单的肉体惩罚,更是赤裸裸的精神羞辱:当着文武百官的面,褪去衣衫,被棍棒打得皮开肉绽,轻则卧床数月,重则当场毙命。
这种刑罚并非明朝首创,却在大明走向极致,从偶尔使用的惩戒手段,变成了皇权驯服士大夫的常规操作。更诡异的是,到了明朝中后期,竟有官员主动求杖,把被廷杖当成荣耀。
今天,我们就聊聊大明廷杖的前世今生,看看这根朝堂上的棍棒,如何搅动三百年的君臣博弈,又藏着多少文人的风骨与无奈。
廷杖的黑化之路
廷杖的祖师爷,当属明太祖朱元璋。这位草根出身的皇帝,对官员的严苛举世闻名,抄家灭族、剥皮实草都是家常便饭,廷杖在他眼里,不过是小惩大诫。
有一次,刑部官员茹太素上了一封冗长的奏疏,里面暗讽朱元璋不会用人。朱元璋越看越气,当场下令把茹太素拖下去廷杖。这一顿打,只是朱元璋一时兴起的惩戒,他从未想过,这根棍棒会在后世子孙手里,变成震慑百官的杀器。
明朝成化朝之前,廷杖还留着最后一丝体面。受刑的官员可以穿着加厚的棉裤,臀腿处再垫上几层毛毡,刑杖落在缓冲物上,疼是真疼,但主要目的是当众羞辱,不至于伤及性命。即便如此,受刑者也得卧床调养数月,才能重新上朝。
廷杖的彻底黑化,始于大太监刘瑾擅权的正德初年。刘瑾向来憎恶文臣,觉得这些读书人总爱指手画脚,于是他下令:今后受廷杖者,必须当众褪去下衣,裸露肌肤直接受杖。
这一下,体面荡然无存。棍棒直接落在皮肉上,皮开肉绽、筋骨摧折成了常态,朝堂之上开始出现受杖者当庭气绝的惨剧。廷杖从此不再是“伤面子”的惩戒,而是真正能夺人性命的酷刑。
正德十四年的南巡之争,更是把廷杖的残酷推向了第一个高潮。明武宗朱厚照沉迷玩乐,计划南巡扰民,以首辅杨廷和为首的百官纷纷上书劝谏,甚至集体跪在左顺门外哭谏,请求皇帝收回成命。
年轻气盛的武宗被彻底激怒,下令逮捕6名带头官员下狱,又罚100多名官员在午门外长跪5天。随后,惩罚升级:107名官员被廷杖30,打完直接贬谪出京;狱中的6名官员被廷杖50,多数被革职流放。这场风波中,有11名官员因伤势过重,当场殒命。
但这,还不是大明最惨烈的廷杖。
嘉靖大礼议:十七人杖毙当场
明朝规模最大、最血腥的一次廷杖,发生在嘉靖三年,导火索是著名的“大礼议”之争——一场关于皇帝生父尊号的礼仪之争,最终演变成皇权与士大夫集团的生死较量。
明世宗嘉靖帝朱厚熜,原本是兴献王的儿子,因为堂兄武宗无子,才被迎入宫中继承皇位。按照宗法礼制,嘉靖应该过继给武宗的父亲孝宗,尊孝宗为皇考,而自己的生父只能称皇叔考。
但嘉靖帝不愿委屈自己的生父,执意要追封生父为皇帝。这一下,朝堂炸了锅:以内阁大学士、礼部尚书为首的两百多名官员,坚守传统礼制,坚决反对;而张璁、桂萼等少数官员,为了讨好皇帝,主张人情大于礼法,支持嘉靖追封生父。
双方争执不下,矛盾愈演愈烈。嘉靖帝不顾群臣反对,一步步推进尊号改革,先是加称生父为本生皇考,后来又下令去掉“本生”二字。
这一举动,彻底点燃了群臣的怒火。嘉靖三年七月十五日早朝后,在翰林修撰杨慎(明朝三大才子之一)、吏部侍郎何孟春的号召下,两百多名官员聚集在左顺门外,跪哭不止,高呼太祖、孝宗皇帝的名号,请求皇帝收回成命。
嘉靖帝多次派人劝退,群臣却不为所动。龙颜大怒的嘉靖,认定这是官员结党要挟自己,下令锦衣卫逮捕8名带头官员。没想到,这一举动非但没驱散群臣,反而激起了更大的悲愤——杨慎等人捶门大哭,哭声震彻宫廷。
嘉靖帝怒不可遏,下令将在场所有官员全部逮捕,先后有130多人入狱,其余80多名四品以上官员停职待罪。
七月二十日,嘉靖下旨严惩:8名核心人物流放边地,四品以上官员停俸,其余180多名官员全部施以廷杖。
那天的午门外,棍棒齐飞,哭声、喊声、杖击声交织在一起,惨不忍睹。锦衣卫校尉手持木棍,轮番行刑,每打五杖就换一个人,防止力气不足打不死人。有官员当场被打断筋骨,气绝身亡,尸体直接被拖走掩埋。
这场大规模廷杖,最终有17名官员被活活打死,其中包括翰林修撰王相、王思等饱学之士。杨慎、王元正等骨干,被廷杖后侥幸存活,却被流放充军,终身不得回京。
经此一役,反对嘉靖帝的朝臣势力被彻底击溃,嘉靖如愿追封生父为皇帝。而廷杖,也从一种普通刑罚,升格为皇权碾压士大夫集团的标志性工具,深刻改变了明代的君臣关系。
廷杖有多狠?
明代的廷杖,到底有多残酷?《明史·刑法志》有详细记载:受刑者被绳子绑住手腕,押到午门外,门扇一关,百名校尉手持木棍林立。司礼监宣读圣旨后,校尉就把受刑者按倒,绳子绑住双脚,四面拉扯,只露出臀部和腿部受杖。
行刑时,有专人喊口令:“阁棍!”就有人把木棍架在受刑者腿上;“打!”就开始行刑;打三下后,再喊“着实打!”;如果皇帝想置人于死地,就会喊“用心打!”,一旦听到这三个字,受刑者基本没有生还可能。
更可怕的是,廷杖的致命与否,不光看杖数,还看受刑者的事前准备和运气。那些预判自己会遭廷杖的官员,都会提前做足准备:服用护体药物,清心寡欲养精蓄锐,甚至提前和医生打好招呼。
万历年间,刑部主事沈思孝因反对张居正夺情(父母去世不丁忧,继续任职),被廷杖八十,侥幸捡回一条命。后来有人问他保命秘诀,他说:“行刑那天,我故意把右腿架在左腿上,只让一边皮肉受杖。打完被抬出来后,立刻剜去溃烂的腐肉,当场杀了一只黑羊,割下羊腿内侧的嫩肉,敷在创口上,用桑皮线缝合,这才保住性命。”
还有官员吴中行,受廷杖后气息全无,多亏中书舍人秦柱带着医生及时赶到,喂下一剂药,才勉强苏醒。后来他回家调养,先后剜去数十块腐肉,最大的有巴掌那么大,深达一寸,一条腿几乎废了。
即便侥幸存活,身体的创伤也会伴随一生。邹元标被廷杖一百后,每逢阴雨天,骨头里就隐隐作痛,晚年连深鞠躬都做不到。
有官员总结说:“突然遭杖击,毫无防备,哪怕只打十下也可能丧命;如果早有准备,心神镇定,哪怕打一百杖也未必会死——关键在于心神安定,气血不往上冲。”
官员为何主动求杖
在明代,最让人费解的一件事是:明明廷杖是酷刑,却有越来越多的官员主动求杖,甚至把被廷杖当成一种荣耀。
张居正夺情事件中,官员赵用贤被廷杖后,皮肉一块块脱落,最大的有巴掌大小。他的妻子没有扔掉这些腐肉,反而把它们制成腊肉保存起来。这一举动看似诡异,实则折射出明代士人的特殊心态——廷杖的创痕,在他们眼里,是忠君守道的勋章。
这种心态,源于宋明理学对气节的推崇。唐代的谏臣,以文死谏留名青史;而明代的士人,更强调以身受刑的体肤之证,认为被廷杖打得越惨,越能体现自己的刚直不阿。
《万历野获编》记载:“这些因建言获罪的官员,虽然在殿廷上受辱,但在朝绅眼里,他们就像登仙一样荣耀。”
于慎行也说:“近代建言得罪的大臣,往往被赐杖,裸体受辱却不以为耻,天下人反而因为他们敢直言进谏,把他们当成神仙一样羡慕——古人眼中的耻辱,成了现在的荣耀。”
对这些官员来说,廷杖虽然带来了肉体的痛苦,却能换来直言敢谏的美名,甚至能提升自己的政治地位和历史评价。许多官员正是通过主动承受廷杖,从无名之辈一跃成为“风骨名臣”。
吴中行一生没什么重大功绩,却因为谏阻张居正夺情被廷杖,得以载入《明史》;赵用贤死后被追赠太子少保、礼部尚书,谥号文毅,这份哀荣,全源于他受杖时展现的刚直;杨慎、邹元标、黄道周等人,更是因直谏受杖,成为流芳千古的名臣。
杨继盛弹劾严嵩时,明知会被构陷,却依然写下千古名疏《请诛贼臣疏》。受廷杖前,有人送来螂蛇胆,说可以护心止痛,杨继盛毅然拒绝:“我杨椒山自有肝胆,何需螂蛇胆!” 受杖后,他在诏狱中半夜痛醒,竟用瓷碗碎片亲手剜去腐肉,筋膜相连就直接截断,神色自若,连狱卒都吓得双手发抖。
御史蒋钦,为了弹劾刘瑾,三次上疏,三次被廷杖。第一次被杖革职,三天后强忍伤痛再上疏;第二次被杖三十,昏死数次,醒来仍骂声不止;第三次被杖三十,最终在诏狱中含恨而终,年仅四十九岁。
大明的廷杖,从来都不只是一种刑罚。它是皇权与士大夫集团博弈的工具,是明代政治生态的缩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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