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滨城区2025年第四季度物业行业“红黑榜”情况通报
为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企业服务行为,提高物业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区住建局聚焦城市品质提升,依托《滨州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量监督考核评价管理办法》开展了物业服务质量考评工作,共评选出红榜企业10家、黑榜企业6家,现将滨城区2025年第四季度物业行业“红黑榜”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考评标准
考核评价主要依据《关于继续执行滨发改价格〔2021〕326号文件的通知》(滨发改价格〔2024〕334号)、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物业服务企业公开承诺、物业服务日常管理、参与基层治理、投诉问题处理等内容开展,可参考《住宅物业服务规范(DB3716/T53-2023)》有关标准规范。考核评价分为业主满意度评价(40分)、物业服务质量和信用评价(40分)、街道(乡镇)党组织评价(20分+加分项10分)三部分。
二、“红黑榜”激励、惩戒措施
“红榜”激励措施:在媒体推介、网站平台公开推荐以及荣誉评选等活动中列为优先选择对象;在进行(前期)物业招投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时,鼓励开发建设单位、业主委员会给予适当加分或优先考虑;在各级物业行业协会换届时,优先推荐为行业协会副会长以上单位;在下一轮考核评价时,给予2分信用管理加分;按照规定可以采取的其他激励措施。
![]()
![]()
“黑榜”惩戒措施:将其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在日常检查、专项整治、“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中,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对其法定代表人或驻滨负责人进行约谈,并将有关情况和相关不良行为录入山东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物业服务企业及其所服务的全部项目不得参与本市组织的有关物业服务企业、服务项目荣誉评选等活动;由街道(乡镇)组织召开业主大会,在业主表决通过后,依法解除物业服务合同或不再续聘;将相关信息推送至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等组织机构,取消其参加评先评优、表彰奖励的资格;住宅小区原有物业服务合同到期的,建议开发建设单位、业主委员会不再续签合同;建议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做出相应下调;建议在“信用滨州”“信用山东”等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公示;按照规定可以采取的其他惩戒措施。
![]()
三、黑榜企业整改要求
务必高度重视通报中指出的各项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和完成时限。我局将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对拒不整改和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将依照相关规定移交执法机关处理。
◆本文来源:hi0543综合品质住建 匠心筑城
◆编辑:滨小州(微信:wei1021)
由于平台规则,只有当您跟我有更多互动的时候,才会被认定为铁粉。如果您喜欢我的文章,可以点个“关注”,成为铁粉后能第一时间收到文章推送哦!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