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阳泉市委原常委、平定县委原书记李明被“双开”
日前,经山西省委批准,山西省纪委监委对阳泉市委原常委、平定县委原书记李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明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政绩观错位,违背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要求,搞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娱乐活动安排,将应当由本人支付的费用由他人支付;组织意识淡漠,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在职务调整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向企业摊派费用,加重企业负担;不正确履行职责,致使国有资产脱离监管;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款项结算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李明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犯受贿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山西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山西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李明开除党籍处分;由山西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山西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阳泉市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平定县第十五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李明任阳泉市委常委、平定县委书记(图|简历)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综合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阳泉11月15日综合报道 据山西黄河新闻网消息,11月11日,阳泉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宣布省委关于李明同志、申济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省委决定:李明同志任阳泉市委委员、常委,平定县委书记;免去申济同志平定县委书记的职务。
据中国经济网地方党政领导人物库资料显示,李明,1982年4月生,曾任太原理工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今年4月任山西省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副局长。
李明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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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男,汉族,1982年4月生,山西太原人,2011年6月参加工作,200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博士研究生学历,哲学博士学位,教授。
2000.09--2004.09 兰州大学数学系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学习
2004.09--2007.09 兰州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应用数学专业研究生学习,获理学硕士学位
2007.09--2010.09 香港城市大学数学系计算数学专业研究生学习,获哲学博士学位
2010.09--2011.06 太原理工大学临时起薪、等待教育部认证派遣
2011.06--2012.02 太原理工大学数学学院讲师、副教授
2012.02--2014.01 太原理工大学数学学院信息与计算科学系主任
2014.01--2016.04 太原理工大学数学学院副院长(主持工作)、教授
2016.04--2016.07 太原理工大学数学学院院长
2016.07--2016.08 太原理工大学党委常委
2016.08--2020.03 太原理工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
2020.03--2020.04 省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党组成员
2020.04--2020.11 省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2020.11-- 阳泉市委常委、平定县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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