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头条新闻社讯 1月29日,泰国国家铁路局副局长、代理局长阿南就正式考虑解除与意泰发展公共有限公司合同一事作出说明。他表示,铁路局董事会已收到中泰高铁建设项目事故的调查结果。该事故涉及第3-4号合同路段,涵盖“Lam Ta Khong–Si Khio”及“Kut Chik–Khok Kruat”区间。董事会一致同意,由管理层先行汇总全部相关资料,并在启动合同解除法律程序前,与总检察署进行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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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南指出,铁路局调查委员会已完成初步调查,发现承包商未按合同要求落实安全措施,特别是在邻近既有铁路线的施工区域未部署安全瞭望员。这一行为被视为承包商在防范列车运行风险方面的重大失职,可作为解除合同的重要依据。
此外,调查在施工设备与材料方面也得出相似结论。初步分析认为事故可能与施工支撑设备有关。目前,调查组正联合泰国工程师协会及相关领域专家开展进一步技术审查,以正式确定事故原因。
阿南说明,刑事案件调查属警方职权范围,铁路局已将全部相关资料移交警方处理。合同管理是铁路局须同步推进的另一项工作,二者分属不同法律程序。
阿南进一步表示,铁路局已就此事向内部法律事务小组委员会汇报。该委员会认为,合同解除必须慎重处理,因该合同属行政合同,相关程序须严格遵循《政府采购与公共物资管理法》第103条规定。该条款明确,解除合同须以维护国家机关或公共利益为首要考虑。
因此,铁路局正准备将所有材料提交总检察署征询意见,旨在获取明确的法律指导与操作建议,之后再正式通知承包商解除合同。阿南透露,铁路局预计可于下周内将事项提交总检察长办公室商讨。其中一项讨论重点是,若决定解除与该私营承包商的合同,该公司是否仍具备参与后续政府项目投标的资格。相关结论将再报铁路局董事会审议。
阿南表示,如确需解除合同并另寻承包商,则须重启招标程序,预计耗时约14个月以完成剩余约5%的工程量。若进入司法诉讼阶段,进程可能进一步延迟。
此外,阿南称铁路局现已下令要求意大利—泰发展有限公司及中泰高铁项目其他合同段的承包商暂停施工,直至第3-4号合同段工程结构完成进一步检查。
(编译:WAN;来源:matich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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