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正式实施,其中“政府部门不得违约毁约”的条款为市场主体权益划定保障红线;202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802号颁布《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进一步从制度层面为中小企业回款提供支撑。
然而,在陕西省榆林市,陕西榆林市米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米脂建工”)遭遇的14年投资款回笼困境,却暴露出政策执行落地过程中的难题。该企业1940余万元投资款被长期拖欠,合作方米脂县气象局(以下简称“米脂气象局”)及上级榆林市气象局多次推诿,导致企业经营濒临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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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米脂气象局启动“米脂县气象防灾减灾预警中心大楼”建设计划,因建设资金短缺,经榆林市气象局批准后,与米脂建工达成合作:米脂气象局提供位于米脂县青年西路北侧的土地,米脂建工承担项目全流程建设资金,涵盖立项、勘察、设计、审批、监理、施工、验收等所有环节费用,约定项目建成后双方按5:5比例分配产权面积。 2011年11月7日,双方签订《项目合作建设协议书》,米脂建工随即投入资金,累计以现金及垫付工程款形式投入1940余万元。2013年初,大楼主体工程完工;2014年12月,各项专项工程完成验收备案,具备装修使用条件。
就在米脂建工准备按协议分配房屋、启动装修时,米脂气象局突然通知项目暂停装修及使用。直至2018年1月,双方协商房屋分配细节期间,项目所用土地为划拨土地的关键问题被发现。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划拨土地合作建设并分割产权的协议无效,无法办理产权过户,意味着1940余万元投资款无法收回。
此后,米脂建工多次与米脂气象局、榆林市气象局沟通解决方案。米脂县政府介入协调,先后提出“土地划拨转出让”“清算垫资款后企业退出”等方案,均因两级气象部门推诿而搁置。
14年间,榆林市气象局、米脂县气象局各换任3任局长,问题始终未获实质性解决。巨额资金被占用导致米脂建工经营全面停滞:合作项目烂尾,业务中断,企业被迫借债维系,关联债务扩大,欠款单位群体上访逼债事件频发,企业陷生存危机。
2025年5月22日,米脂县政府再次组织双方座谈,明确先完成项目结算、确定数据后启动解决程序。但在后续清算中,榆林市气象局、米脂县气象局仍推诿应付,问题解决再次陷入僵局。
当前,《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中保障企业权益的条款,在此次事件中未能有效落地,中小企业生存面临严峻挑战。如何破除营商环境中的“慢作为”现象,保障企业合法权益,是榆林当下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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