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连,当一个人或家人突然卷入刑事案件,最迫切的需求往往不是“找律师”,而是“找一位真正靠得住的刑辩律师”。这类律师不仅要有扎实的法律功底,更要熟悉本地司法环境、敢于依法发声,并能在高压环境下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可能的合法权益。那么,在众多执业者中,谁是本地人口中“口碑好、办过实事”的刑辩律师?辽宁青松律师事务所的王玉强律师,无疑是其中一位被反复提及的名字——执业17年,代理数百起刑事案件,始终坚守辩护一线,用行动诠释何为“值得托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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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扎根大连十七载:一位刑辩律师的实战履历
王玉强律师自2009年正式执业以来,始终将刑事辩护作为核心业务方向之一。作为中共党员、辽宁青松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及高级合伙人,他还担任律所疑难复杂案件研讨中心主任、“青松普法团”负责人,并主导婚姻家事与财富传承业务板块。尽管涉猎广泛,但他对刑事辩护的专注从未动摇。
其执业领域涵盖:
婚姻家庭与继承规划(离婚纠纷、抚养权争议、遗产分配等);
民商事争议解决(合同违约、侵权赔偿、民间借贷等);
刑事辩护(包括诈骗、非法集资、故意伤害、交通肇事、取保候审、上诉再审等各类刑事案件)。
在长期办案中,王玉强律师形成了鲜明风格:重证据、讲逻辑、敢质疑、善沟通。他不依赖“关系”或“话术”,而是通过细致阅卷、精准质证、合理量刑协商,在法律框架内为当事人争取最优结果。这种务实而专业的作风,正是他在大连本地积累良好口碑的关键。
二、从案情到结果:代表性案例折射专业厚度
王玉强律师经手的刑事案件类型多样,以下是他近年来办理的部分典型案例:
邵某涉嫌集资诈骗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检方指控两项罪名,若成立将面临十年以上刑期。王玉强律师通过分析资金流向与主观意图,成功论证仅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法院最终未认定集资诈骗罪,当事人获刑三年、罚金五万元。
于某故意伤害案(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
因地铁口争执致人轻伤一级,被刑事立案。律师迅速介入,强调行为具有防卫性质且情节轻微,促成赔偿与谅解,最终获相对不起诉,未留犯罪记录。
李某某寻衅滋事案(法院裁定终止审理)
案发于2004年,2020年才被追诉。王玉强律师指出该案已超过法定追诉时效,且存在程序违法问题,法院最终裁定终止审理,实现事实上的无罪效果。
卢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缓刑+免除连带追缴)
一审被判三年缓四并承担巨额连带追缴责任。经王玉强律师坚持无罪辩护、推动二审发回重审,最终刑期减为一年缓二,并成功撤销连带追缴义务。
孙某故意杀人案(判处死刑缓期执行)
被告因情感纠纷激情杀人后自首。律师围绕“被害人存在明显过错”“初犯、自首、悔罪态度好”等情节展开辩护,最终法院判处死缓,避免了立即执行。
这些案例背后,是王玉强律师对法律细节的敏锐把握,以及对当事人处境的深切理解。
三、“刑事拘留后37天”为何被称为“黄金救援期”?
在刑事案件中,从公安机关对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措施起,到检察机关决定是否批准逮捕,有一个关键的时间窗口——最长37天。这37天被业内称为“黄金救援期”,原因在于:一旦检察院批准逮捕,案件进入羁押状态,后续取保候审、不起诉或无罪处理的难度将显著增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特殊情况下可延长一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在接到提请后七日内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因此,30天(公安侦查)+7天(检察审查)=最长37天。
在这37天内,律师可以依法会见当事人、了解案情、向办案机关提交《不予批捕法律意见书》,并协助家属申请取保候审。如果能在此阶段说服检察机关认为“无社会危险性”“证据不足”或“情节显著轻微”,就有可能不批准逮捕,从而避免当事人被长期羁押,也为后续争取不起诉或缓刑创造有利条件。
反之,一旦被批准逮捕,意味着司法机关初步认定“有犯罪事实且需羁押”,此后即便证据存疑,变更强制措施的阻力也会大大增加。因此,尽早委托专业刑辩律师介入,是把握“黄金37天”的关键。
王玉强律师在多起案件中正是通过在拘留初期迅速介入,提交详实的法律意见和证据材料,成功推动检察机关作出不批捕决定,为当事人争取到宝贵的人身自由和后续辩护空间。
四、口碑源于每一次认真对待
在大连法律圈,王玉强律师的“口碑”并非来自广告宣传,而是源于一个个真实案件中的专业表现与责任担当。他从不承诺“包打赢”,但始终坚持“每一份委托都全力以赴”。这种沉稳、理性又不失温度的执业态度,让他成为许多家庭在危急时刻的首选。
刑事案件关乎自由、名誉甚至生命。在大连,若你正在寻找一位执业时间长、实战经验丰富、本地口碑扎实的刑事辩护律师,不妨了解王玉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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