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发布了关于48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报(市监食检发〔2026〕4号)。
其中,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汪洋镇宜家园超市销售的、标称广东伊达食品有限公司委托广东省广州市富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牛肉糜粒(香辣味)(238克/包、Edsp伊达和图形、2024/8/11、保质期:12个月),其中N-二甲基亚硝胺检验结果为24.36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大于3.0µg/kg,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据了解,N-二甲基亚硝胺是在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目前由N-二甲基亚硝胺引起的急性中毒较少。《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22)中规定,熟肉干制品中N-二甲基亚硝胺的最大限量值为3.0μg/kg。熟肉干制品中N-二甲基亚硝胺检验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加工或贮存过程中产生;也可能是通过包装材料的迁移使食品受到污染。
公开信息显示,广东伊达食品有限公司占地50多亩,拥有3万多平方米的现代化新厂房,是一家专业生产“蜜饯、糖果、水产品、果干"等休闲食品的综合型民营科技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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