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开展电动车综合治理专项行动
为深入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营造更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即日起,中卫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组织全市各交管大队聚焦辖区交通治理难点,以 “路口劝导+案例宣教” 双线联动模式,扎实开展为期一年的电动车综合治理专项整治行动。
电动车综合治理行动,重点针对“未按规定悬挂号牌、闯红灯、乱停乱放、逆向行驶、飙车炸街、违法载人、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非法改装、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10类重点违法,通过高强度、高频率精准执法与沉浸式宣传,全力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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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部署,在全市设立55处机动与固定查处点。在部分固定点位采取抄写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执勤体验、发朋友圈等方式强化骑乘人员交通安全意识。抄告措施,交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核查身份,针对公职人员违法抄告其所在单位及创建文明城市办公室。现场教育引导骑乘人员规范行驶非机动车道、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并发放行车安全资料,逐一讲解安全要义,“靠右行” 坚守非机动车通行准则;“慢慢开” 杜绝超速风险。
同时,民警通过播放电动车典型事故案例视频,让骑行市民直观认识到逆行、不戴安全头盔、超速等违法行为的严重后果,引导大家养成良好出行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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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路口劝导的精准发力,到案例宣教的入脑入心,中卫公安交管部门用 “严管+宣教” 的方式,将交通安全理念融入日常出行。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安全出行,规范骑行是关键。让我们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守护道路交通安全,携手共建文明有序的出行环境。

一、骑行电动自行车需年满16周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驾驶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18周岁以上方可申领摩托车驾驶证,拿到驾照后才可以骑摩托车。
二、车辆规范上路,是安全出行的前提
登记上牌:电动自行车需依法注册登记、悬挂号牌。禁止改装、加装(如拆除限速装置、加装遮阳伞等),禁止“滥用”车辆进行炫技,在驾驶技术欠缺的情况下,同学们面对突发情况的应对处置能力不足,极易陷入危险陷阱。
性能检查:定期检查刹车、灯光、轮胎等部件,确保车辆状态良好。
三、遵守交通规定,按规骑行
各行其道:电动自行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切勿与机动车争道抢行。

严禁闯红灯、逆行:一定要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要注意观察,确保安全后再通行。

四、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对于电动自行车的骑乘人员来说,安全头盔是遇到危险时的一道重要防线。当事故发生时,头盔可吸收大部分撞击力,起到缓冲、减震的保护作用,可使受伤的比例下降70%,死亡率下降40%。
骑行电动车上路
一定要保证自身安全
家长也要以身作则
不向孩子违规提供车辆
并加强对孩子日常安全监督
来源:中卫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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