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声明: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各位看官老爷,麻烦右上角点击一下“关注”,精彩内容不错过,方便随时查看。
文|万象硬核
编辑|万象硬核
«——【·前言·】——»
家住江苏的罗某,没什么稳定工作,却有个“特长”——弹弓打得准,平时没事就爱拿着弹弓在附近转悠。
![]()
2018年夏天,他认识了同样想赚快钱的周某,两人闲聊时说起本地不少饭店都爱收斑鸠、麻雀这类野鸟,说是能做特色菜,销路好还能卖个好价钱。
![]()
两人越聊越动心,觉得这生意一本万利:不用投入本钱,只要晚上去树林里捕鸟,转手卖给饭店就能赚钱。
![]()
贪心一旦冒头就收不住,没过多久,罗某和周某就凑齐了作案装备——强光手电、弹弓和钢珠,打算趁着深夜动手。
![]()
从2018年8月开始,每到夜深人静的时候,两人就骑着电动车,偷偷摸摸往附近的树林里钻。
周某会拿着强光手电对着树上的鸟照射,强烈的光线会让野鸟瞬间懵掉,站在原地一动不动。
![]()
罗某则趁机端起弹弓,装上钢珠瞄准发射,几乎百发百中;打完之后,周某再上前把被击中的鸟捡起来,装进随身带的袋子里。
![]()
一开始,他们还比较收敛,每次捕个几十只就收手,卖了钱就平分。
可看着钱来得这么容易,两人的胆子越来越大,捕猎的频率也越来越高,从几天一次变成几乎每晚都出动,有时候一晚上就能捕到上百只。
![]()
他们不管是麻雀、斑鸠,只要是能捕到的野生鸟类,全都不放过,袋子里的鸟越来越多,两人的贪心也越来越膨胀。
捕到的鸟,罗某和周某会第一时间联系当地的一家饭店。
![]()
饭店老板胡某一看到新鲜的野鸟,就知道是非法猎来的,但想着能给饭店增加卖点,吸引喜欢吃“野味”的顾客,还是毫不犹豫地收下了,再以高价卖给食客。
![]()
就这样,短短一年多时间,罗某和周某用这种方法,总共非法猎捕了3530只野生鸟类。
其中罗某靠卖鸟赚了六千多块钱,周某赚得更多,足足拿到了两万多元,他们以为自己做得神不知鬼不觉,却不知道,一张法网已经悄悄向他们收紧。
![]()
2019年9月的一个深夜,罗某像往常一样在树林里捕猎,手电筒的光线在黑暗中格外显眼,正好被巡逻的民警发现。
![]()
民警当场将罗某抓获,从他身上搜出了弹弓、钢珠、强光手电等作案工具,经过审讯,罗某很快交代了和周某合伙猎鸟的犯罪事实。
![]()
民警顺着线索追查,很快将周某抓获归案,随后又逐步锁定了收购、销售野鸟的胡某等14人。
法院经过详细调查核实,认定了所有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最终判决罗某、周某数罪并罚,分别被判处一年和一年九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这伙人还得一起赔出一百多万的野生动物生态资源损失费,本来满心想着靠打鸟、卖鸟赚快钱,最后倒好,钱没赚到,人还栽了,典型的人财两空。
![]()
«——【·禁猎工具·】——»
要知道咱国家法律从来都有明确规定,就是为了护着野生动物资源,绝对不能用破坏生态的手段、工具去打猎,只要违了规,就有可能算犯罪。
![]()
像罗某和周某用的“强光手电照射”就属于典型的禁用方式,这种方法会让野生动物暂时失明、失去反抗能力,捕猎效率极高,对野生动物种群伤害很大。
![]()
除此之外,用毒饵、火攻、烟熏、网捕等方式也被禁止,这些方法往往会“一锅端”,不管大小野生动物都会受到影响,严重破坏生态平衡。
![]()
还有在禁猎区、禁猎期内狩猎,哪怕用的工具不算禁用,也属于违法行为,禁猎区和禁猎期的设定,就是为了给野生动物留出繁殖、栖息的安全空间。
![]()
而案件中的弹弓配钢珠,虽然看着普通,但用于大规模猎捕野生动物时,就属于禁猎工具。
另外像气枪、猎枪、改装射钉枪这类的各种枪支,还有弩箭,这些工具的杀伤力都很强,能在远处就伤害到野生动物,都是明确规定不准用来打猎的。
![]()
另外,粘网、围网、绝户网等各类网具,网眼细密,野生动物一旦撞上去就会被死死缠住,很难挣脱,往往会被饿死或累死,也属于禁猎工具。
![]()
还有兽夹、套索、捕笼等,会对野生动物的身体造成严重伤害,甚至导致终身残疾,同样被法律禁止。
![]()
估计有人会想,麻雀、斑鸠又不是啥稀罕鸟,随处可见,抓几只吃几只能咋的,但实情是,这些鸟都归到三有保护动物里,一样受法律管着、护着。
![]()
而且每一种野生动物都是生态链中的重要一环,麻雀吃害虫、斑鸠传播种子,它们的存在能维持生态系统的稳定。
![]()
一旦大量被捕杀,不仅会导致种群数量下降,还可能引发连锁反应,破坏整个生态平衡。
希望这起案件能给大家提个醒,不管是为了赚钱还是满足口腹之欲,都不能触碰法律的红线,远离禁猎工具和禁猎方式,不猎捕、不收购、不食用野生动物。
参考:
中国江苏网《捕杀买卖野生鸟类3530只 数名被告赔偿105万面临牢狱之灾》2021-01-14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