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的规定,因公共利益(包括修路、水利工程、通信工程、教育、卫生、优抚安置、扶贫搬迁、保障性安置居工程建设项目、土地成片开发项目等)需要,可以征收农村集体土地,宅基地上房屋,但需要给予被征地农民合理、公平的补偿。
根据《土地管理法》中的规定,需要被征地农民的补偿有土地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助费及农村村民住宅费等。只不过从实践过程中来看,有的征收项目工程比较大,所占用的土地也会比较多,因此极个别的被征收人的土地可能会被全部的征收,或者是大部分土地被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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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是农民老百姓的命根子,其所有的生活来源也主要靠土地。所以如果没有土地,对农民老百姓来说也就失去了最基本的生活保障。那么,如果承包地因公共利益需要被全部征收了,或者是大部分土地被征收了以后,农民老百姓该何去何从呢
首先,这里凯诺律师可以很肯定地告诉大家,如果农民的口粮田被全部征收了,或者是大部分被征收了,国家肯定不会不管农民老百姓的。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以及各地发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在土地被全部或大部分征收后,相关部门需要给予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也就是需要将失去全部土地或失去大部分土地的被征地农民纳入在社会保障体系当中,结合实际情况下,按时发放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不能让老百姓越拆越穷。
在我国《土地管理法》中明确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如果因征收让农民老百姓失去土地,那在无地可种的情况下,必定也会让农民直接陷入瓶颈。因此,对于农民老百姓土地被征收以后的生活,各地也是在《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政策法规的基础上制定了相应的办法或者是方案,保障其生活以后的生活水平与原有生活水平相一致,这是征收的底线。
如在《泗洪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中规定,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应当遵循“先筹后征、即征即保,应保尽保、分类施保,保障适度、逐步提高”的原则,与促进就业相结合,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其次,关于社会保障费的标准。事实上,对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的标准,每个地方因发展水平,经济情况等都不同,所以相关的社会保障费的标准也是有所不同的。比如在《绥阳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实施方案》(修订)中规定,对于社会保障费的缴费标准,被征地30%—50%(含30%)的,每人每年450元;被征地50%—70%(含50%)的,每人每年900元;被征地70%—100%以下(含70%)的,每人每年1350元;土地被完全征收(即100%)的,每人每年1800元。
对于养老金标准按以下两种进行
1、于2023年1月1日前增发标准。被征地30%—50%(含30%)的,每人每月增发基础养老金32元;被征地50%—70%(含50%)的,每人每月增发基础养老金64元;被征地70%—100%以下(含70%)的,每人每月增发基础养老金97元;土地被完全征收(即100%)的,每人每月增发基础养老金129元。
2、于2023年1月1日后增发标准。被征地30%—50%(含30%)的,每人每月增发基础养老金48元;被征地50%—70%(含50%)的,每人每月增发基础养老金96元;被征地70%—100%以下(含70%)的,每人每月增发基础养老金146元;土地被完全征收(即100%)的,每人每月增发基础养老金194元。
但最终被征地农民能拿到多少补偿,仍然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来确定,不能一概而论,法律法规上规定的只是最低的补偿标准,不能低于这个,否则对被征地农民来说就是不公平的。
总之,凯诺律师需要告诉大家的是,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是不能少的,在遇到土地征收以后,广大被征地农民一定要了解清楚自己家的土地究竟被占用了多少,如果被全部占用了,或者是大部分土地被征收了,那么为了保障自己以后的生活水平不降低,就一定要注意自己及家人有没有被纳入在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体系中,避免自己以后生活没保障。
对于征收方没有把自己及家人纳入在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体系当中,或者说是对补偿标准有异议,被征地农民可以尽快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比如土地征收预公告、补偿安置方案等其他文件),另外也要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如果有必要可以在专业律师的指导下,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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