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这辈子就围着土地转,二轮土地承包快到期,村里的议论声就没断过。外嫁的闺女怕地被收,家里有老人的愁地留不住,刚添了娃的盼着能分着地。这些年为土地闹矛盾的事儿太多了,好在三轮承包新规一落地,所有糊涂账全算清了,农民心里总算有底了。
这次新规最实在的就是“稳字当头”,二轮承包到期直接再续30年,不打乱现有的地,也不搞一刀切的重分。土地承包按家庭算,确权证上的户主只是个代表,家里老小都有份。旧确权证还能用,到时候只改下承包年限,不用跑前跑后换证,省了不少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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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村里外嫁女的地最容易起纠纷,老辈人总说“嫁出去的闺女泼出去的水”,不管闺女在婆家有没有地,娘家的地说收就收。现在新规直接堵死了这个漏洞,村规民约再硬也没用,法律才是硬靠山,能不能保住地就看一条:婆家给没给分地。
哪怕外嫁女把户口迁到婆家了,只要婆家没给她分着新地,娘家的地就不能动,三轮延包的所有好处都能享。自己种、租给别人赚租金,就算赶上征地,补偿款也得有她一份。就算离婚丧偶回了娘家,只要新地方没地,原来的地还归她。
只有一种情况娘家地会被村集体收回:外嫁女户口迁到婆家,而且婆家已经给她分了承包地。这也是为了公平,不能让一户占着两地的好处,浪费集体资源。要是村集体硬要收地,直接找乡镇农业站调解,还能找检察院申请公益诉讼,咱农民有地方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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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里老人去世后地能不能留,其实一句话就能说清:看这户人还在不在,不是看单个人走没走。农村土地是按户承包,不是按人头分,老人只是家里承包户的一员,不是地的专属主人。只要家里还有人在这个户里,地就能一直种到三轮承包期满。
比如老人和儿子在一个户口本上,算一个承包户,老人走了之后,儿子就能接着种这块地,村集体不能以户主换了为由强收。要是老两口单独过日子、单独成户,一方去世了,另一方也能接着承包。地里没熟的庄稼、种的果树,子孙都能自己处理。
只有两种情况算整户消亡,地才会被集体收回:一是家里所有人都去世了,二是全家户口都迁走,不再是本村人。收回的地会归到集体机动地里面。要是老人去世前把地租出去了,合同没到期还继续有效,家里人得接着履行合同,不能让租户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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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人担心“增人不增地”,新生儿、新媳妇是不是一辈子没地种?其实不用愁,新规虽不额外分地,但给新增人口留了三条路。新生儿只要户口落在本村家里,就算没单独分地,也是家里承包地的共有人,租金、补偿款都有份,一定要把名字加到确权证上。
村集体有专门的地留给新增人口,首先就是机动地,规定不能超过全村耕地的5%,就是专门用来解决人多地少问题的。还有就是依法收回的地,比如整户消亡、外嫁女重复占地、两年没人种的抛荒地,这些地都会优先分给没地的新增人口。
还有就是农户自愿退出的地,有人进城落户不想种地了,自愿退给集体,集体会给合理补偿,退回来的地就分给新生儿、新媳妇。要是村里实在人多地少,也能申请调地,但必须全村三分之二以上村民同意,还得报乡镇、县里农业部门批,不是谁想调就调。
进城落户的农民也不用怕被强制退地,新规明确说了,退不退地全看自己意愿。想接着种、想租出去赚租金都可以。要是自愿退地,集体给的补偿必须足额给到位,不能克扣,切实保障进城农民的切身利益,不让大家寒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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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几个关键提醒,大家一定要记牢,别踩坑丢了权益。确权证要妥善收好,不管是租地、维权还是领补偿,都得靠它。承包地别闲着,要是连续两年不种地抛荒,集体有权收回去,自己不种可以租给别人,既不浪费土地,还能赚点零花钱。
要是遇到有人违法收地、欺负咱不懂政策,别忍气吞声。先找村委会、乡镇政府调解,调解不成可以申请仲裁,也能直接去法院起诉。赶上征地,补偿款要给够,地里的庄稼、大棚这些附着物的补偿,都得归自己,社会保障费用也不能少。
三轮土地承包新规,就是给农民吃了颗定心丸,把土地权益的事儿说死说透。既稳住了现有的承包关系,让大家敢放心给土地投钱、好好耕种,又解决了多年的土地纠纷。政策明明白白,农民种地有奔头,乡村才能越来越好。
你们村有没有因为土地的事儿闹过矛盾?外嫁女、新生儿的地权都落实好了吗?欢迎在评论区说说,转发给村里的乡亲们,让大家都懂政策、守好自己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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