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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贾汪区网络文化协会会长单位
◆资料来源:徐州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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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放区域燃放烟花
睢宁县群众通过“宁城支点”
这边一举报
警察马上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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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6日下午
睢宁一小区内烟花乍响
邱某某、朱某在城区
禁燃区域内顶风燃放大型烟花
群众立刻
通过“宁城支点”小程序反映问题

睢宁县公安局睢河派出所迅速出击
通过公共视频锁定
将二人依法传唤至派出所
“不是不让放烟花”
“咱可以去指定区域内燃放”
派出所内民警反复强调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邱某某、朱某被依法处以100元罚款
并接受法制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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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放”的要罚
“藏”的更要查
继“开年第一罚”后
睢宁警方再出重拳
根据群众在“宁城支点”小程序
提供的线索
在一处民房
查获一非法运输储存销售
烟花爆竹窝点
1月16日晚
睢宁县公安局治安大队联合
交管大队、开发区派出所、桃园派出所
出动警力20余人
对金陵中等专业学校附近一处民房
进行突击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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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发现一满载烟花爆竹的高栏货车
三人正在装卸烟花爆竹
经清点现场查扣烟花爆竹2652箱
因涉嫌非法运输烟花爆竹
嫌疑人赵某被依法行政拘留6日
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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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属危险物品
非法储存犹如“家中藏雷”
任何未经许可的
生产、运输、储存、销售行为
都将面临法律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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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仅要在禁放区“管住手”
更要在源头“守住家”
发现非法燃放、储存、销售、运输线索
请立即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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