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都确认我和单位有事实劳动关系了,就因为当年工资是现金发放、没有工资条,社保部门说没法稽核基数,直接不予受理补缴申请,这事儿就真的没辙了吗?”
现实中,不少劳动者遇到过这样的困境——历经周折拿到劳动关系确认判决书,以为社保补缴稳了,却卡在“基数稽核”这道坎上。其实社保部门的这一理由并非“终极答案”,结合多地判例和政策规定,完全有明确的破解路径,今天就带大家一步步理清。
![]()
先看真实案例:基数难核、时效争议,这些坑都能跨过去
在社保补缴维权中,“无工资条”“超时效”是两大高频拦路虎,但司法实践中已有诸多胜诉案例,为劳动者指明方向。
江西女职工徐某的经历颇具代表性。1992年8月,16岁的徐某与当地一家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直至2002年6月离职,在职近10年。2023年,即将退休的徐某拿到法院判决书,确认了这段劳动关系,可向人社局申请补缴社保时,却被以“超过2年查处期限”为由拒绝。
徐某不服提起行政诉讼,一审、二审均胜诉。法院明确指出,2年时效仅适用于行政处罚,而追缴社会保险费并不适用该规定,最终撤销了人社局的不予受理决定,责令其重新处理。更关键的是,徐某在职期间同样存在工资凭证不全的问题,法院仍支持其按兜底标准核定基数补缴。
![]()
另一则最高法再审案例更具指导意义。湖南刘某要求公司补缴社保,被人社部门以“征收职责已划转税务”为由推诿,历经复议、一审、二审均败诉,最终在最高法再审中逆风翻盘。最高法明确,社保征收职责划转后,人社部门对改革前的欠费仍有基数核定、事实核查义务,不能以职责调整为由拒绝履职,这也直接否定了“基数难核就可拒办”的借口。
核心原则:无工资条≠不能补缴,兜底基数是法定依据
很多劳动者误以为“没有工资条就没法确定缴费基数,社保拒办合理”,这其实是对政策的误解。《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有义务保管工资记录至少30年,工资凭证缺失的责任在单位,而非劳动者,社保部门无权将此责任转嫁给劳动者。
针对工资凭证不全的情况,全国通用的兜底规则是:按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当地历年社会平均工资的60%核定缴费基数。这一标准无需依赖单位提供的工资条,社保经办机构必须执行,不能以“无法稽核”为由拒绝。
需要注意的是,若单位曾以“社保补贴”形式将社保费用折算成现金发放(类似官某、曹某的案例),后期补缴时,单位可能会要求返还补贴。法院通常会认定这种“现金代社保”的约定无效,劳动者需返还补贴,但这并不影响补缴社保的权利,补缴义务仍由单位承担,个人仅需缴纳法定个人比例部分,滞纳金也由单位全额承担。
分步维权指南:从稽核到行政诉讼,每一步都有章法
有法院劳动关系判决书作为核心依据,维权需围绕“倒逼社保部门履行核定职责”推进,切勿直接起诉单位要求补缴(法院会驳回,社保补缴属于行政职责),具体分三步走:
第一步:靶向申请社保稽核,备齐核心材料
直接向当地社保经办机构的稽核部门提交《补缴社会保险费稽核申请表》,必备材料包括:法院生效判决书/裁定书、本人身份证及社保卡、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佐证(如考勤记录、同事证言、单位财务记账凭证复印件,无则书面说明情况)。
稽核部门收到申请后,必须立案调查,核实劳动关系、欠费期间等事实,最终出具《稽核整改意见书》,责令单位配合补缴。这是补缴超3年社保的必经程序,也是后续维权的重要依据。
![]()
第二步:书面要求按兜底基数核定,固定推诿证据
若稽核阶段社保部门仍以“基数难核”推诿,立即提交书面申请,明确要求按当地历年社平工资60%核定基数,并要求社保部门出具书面答复。无论社保部门拒绝还是拖延,这份书面申请和答复(或拒收凭证)都将成为后续行政复议、诉讼的关键证据。
若单位拒不配合稽核整改,社保部门可依法强制追缴,并对单位处以欠缴数额1-3倍的罚款,劳动者无需担心单位不配合的问题,这是社保部门的法定职责。
![]()
第三步:社保仍拒办?启动行政救济程序兜底
若社保经办机构无正当理由仍不受理、不核定基数,直接启动行政维权:
1. 行政复议:收到拒办通知或逾期未答复后60日内,向上一级人社局或同级人民政府申请复议,要求撤销拒办决定,责令限期核定基数并办理补缴;
2. 行政诉讼:对复议结果不服,或复议机关逾期未处理,6个月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诉求法院判决社保部门履行法定职责,按兜底标准核定基数并完成补缴。
这里要提醒一句,部分地区存在“2年时效”争议(如深圳),但江西、最高法的判例已明确,社保追缴不适用行政处罚的2年时效,只要劳动关系已被法院确认,即便时隔多年,仍可申请补缴。若遇到时效抗辩,可引用上述判例作为依据。
关键提醒:避开两大维权误区
误区一:直接起诉单位补缴社保。社保补缴属于社保部门的行政职责,法院不直接审理此类纠纷,会驳回起诉,正确路径是起诉社保部门不履行法定职责。
误区二:接受“基数无法核定就放弃”。兜底基数是法定标准,社保部门必须执行,推诿拒办属于行政不作为,劳动者要敢于通过行政救济维权。
社保是劳动者的核心权益,法院确认的劳动关系是最有力的“护身符”。即便没有工资条,只要按政策要求推进稽核、核定、行政维权三步法,就能破解“基数难核”的困境。如果遇到类似问题,不妨收藏这份指南,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