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观现在的三甲医院,规培学员中独立值班、管床的现象不少,虽然医院方面原则上禁止无证独立行医,但私底下也没那么严苛。对于这类“无证”医生,如果真的出现了医疗事故,谁来负责?规培生要不要担责?
近期,新疆一名匿名网友就在网上发文求助,他表示:“规培生未获得资格证,在某医疗机构内科工作中被安排单独值班,无指定上级带教医生,值班期间给予患者用药后出现过敏反应,患者出现不可逆损伤,如何划分责任呢?”
没有考到证就单独值班,还给患者开药导致出现了损伤,我们担心的事情终于出现了。
查阅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这样类似的一个案件,最终医院和规培生付出的代价都不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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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案由显示,湖北一患儿(4岁)当天上午因发热在诊所输液治疗症状无改善,于当天下午18:30到市医院急诊就诊,医院对其进行了血常规检验,检验为流感病毒甲型,诊断为甲流,并建议转感染科进一步治疗。
19:30,患儿转感染科急诊,诊断为甲型流行性感冒,在门诊口服药物治疗。
21:00左右,患儿出现抽搐,家属送入儿科住院部治疗,21:20左右患儿心跳、呼吸停止,经抢救50分钟后宣告死亡。
经尸检,患儿符合因甲型流感致急性呼吸、循环功能衰竭而死亡。
家属认为,接诊医生是规培生,且无执业医师资格,对患儿的诊疗行为存在过错,致使患儿死亡,起诉要求市医院赔偿各项损失共计57万元。
经鉴定,市医院在对患者的诊疗中存在未取得医师执照的规培医师单独接诊的情形,且患儿出现紧急情况时,该规培医师未及时上报给带教医生,涉事医生就有关处理存在观察不到位、处理不规范和不准确的可能性,医方存在过错,不排除其过错与救治效果存在一定程度的影响。
鉴定意见同时认为,季节性甲型流感的病死率为0.01%-0.05%,甲型流感是甲型流感病毒引起的一种急性呼吸道传染病,季节性甲型流感每年可以引起29万-65万人死亡,患儿发病紧急,数小时内死亡,其自身原因也占有一定比例。综上,建议医方过错参与度为41-60%。
鉴定结果出炉后,一审法院认为,市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存在未取得医师执照的规培医师单独接诊,未能及时准确处置发展迅猛的病情,存在明显过错,患者死亡系诊疗不规范、不准确及患者疾病发展迅猛、凶险等多种因素造成的,酌定其承担60%的责任,判决市医院赔偿患方45万余元。
市医院则认为法院判决其承担60%的赔偿责任有失公平,遂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认为,60%的赔偿责任并未超出鉴定意见给予建议的责任比例范围,且该责任比例系一审法院自由裁量的范围,并无不当。无证行医一旦出现医疗事故,无论情况是否严重,首先要顶格处罚,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最终,在法院驳回上诉的数个月后,市医院招收规培生的资格也被进行了限制。
医院早已把规培生当成了正式医生 用的太顺手,从而忽视了隐藏的风险
处罚结果是严重的,这就是让无证规培生单独值班、接诊的后果。尽管如此,部分医院依旧无视规培生单独值班、接诊的行为,这简直就是在刀刃上跳舞。
去年3月26日,吉林一名患者去医院急诊科看病,发现值班的医生很多竟然是学生,有的才刚上研究生,执医证还没考呢,于是这名患者在网上愤怒地表示:“这是对患者的不负责任!为啥要让学生去值班?你科室里要是没有这么多正式的医生,那急诊科干脆也先别开了!”
目前,我国实施医师执业注册制度,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卫生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卫生服务。对于未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的,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
为了不断提高临床医生的诊疗水平,我国《医师法》规定,国家建立健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对于规范化培训期间尚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可在具有执业资格的带教医生指导下进行临床诊疗工作。
根据规定,规培生在培训期间,可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后,医师执业证书应当注明类别,可不限执业范围,但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填写相应规范化培训信息。培训结束后,根据实际情况再确定执业范围和地点,依法办理相应执业注册变更手续。
像上文中的那个案件,规培医师在未取得医师执照的情况下就单独接诊,医疗机构首先就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不得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规定,仅从这一点来说,无论有没有闹出人命,都要接受处罚。
在日常医疗实践中,规培生已经成为了不可替代的中坚力量,似乎医院也早已经把他们当成正式医生来看待了。更有甚者,部分医院存在规培医师独立值班、管床的违规现象。对于研二、研三已经拿证的规培生来说,风险还不算太高,对于那些刚上研一,根本没资格考证的孩子,让他们独立值班、管床,风险大且不说,其实根本就是违规了。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医疗机构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以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而对于非医师行医的,新的《医师法》也规定,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责令停止非法执业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
规培医师独立值班、管床,无论对作为培训基地的医院还是对其个人,均存在很大的法律风险,培训基地必须高度重视并加强对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医师规范化培训协调领导机制,制订并落实确保培训质量的管理制度和各项具体措施,使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落到实处。
规培生一定要学会保护自己 带教老师天然是背锅侠, 要学会及时上报带教老师
必须要说,规培生一定要学会保护自己。
目前来说,规培期间若出现医疗死亡,先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再根据过错情况追究内部人员责任。具体分为带教监督下操作、擅自独立操作及涉及犯罪三种情形:
1.带教监督下操作:规培生在指导医师监督下诊疗,出现医疗死亡,由医疗机构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带教医师存在指导不当的,承担内部管理责任与相应处分;规培生一般不对外担责,有轻微过失的可能受内部考核处理。
2.规培生擅自独立操作:规培生未经许可擅自开展诊疗导致死亡,医疗机构因管理失职仍需对外赔偿;医疗机构赔偿后,可向有重大过失的规培生全额或部分追偿;带教医师、科室负责人若存在监管缺位,也需承担内部责任。
3. 涉及犯罪情形:若规培生或带教医师的行为触犯医疗事故罪等,个人需承担刑事责任;医疗机构可能面临行政处罚(如警告、罚款、吊销执业许可证等)。
所以,无论是哪一种情况,规培生想要在三年规培期间平安无事,就要抱紧带教老师的大腿,抱紧大腿的唯一方法就是学会及时找带教老师、及时上报带教老师,不懂不会的工作及时甩给带教老师,这叫做责任的上移,或平摊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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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河南一名医生就认为:“在上面这个案件中,规培生蠢得一塌糊涂,自己独立接诊,在患儿情况危急的情况下也不知道赶紧把主任摇过来。带教老师也是糊涂,竟然能让一个没证的规培生单独接诊,心也太大了!”
山东一名内科医生则表示:“规培生保护好自己吧,这是科室和医院的事情。不要揽自己承担不了的责任,反正你没有责任,一句话:没有资格证,就没有承担责任的资格。这不怪你,只能怪带教老师。遇到了事故,如果打电话请示了,那叫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工作,自然没毛病。如果带教医师没来,那就属于脱岗。当然你需要有打电话的证据。最后,规培生不要乱签字,如果医嘱没有自己的签字,可能会好点,有签字那就麻烦了。”
笔者想说,作为规培生不管你有没有证,在值班时,一定要懂得请示上级医生。上级医师的作用非常大,尤其是在承担责任这方面。
总的来说,值班时,你一定要做到4点:
1、及时发现问题:监察、监管非常重要,频繁巡视巡查,及时发现问题;
2、及时处理问题:出现危急值、危急信号,一定要有谈话记录、患者签字、处理措施等;
3、告知义务:医生的预判相当重要,医疗纠纷随时都有可能发生,为了医患双方的权益,患者出现病危信号,一定要签字、签字、签字;
4、寻找上级医生:患者突发危急情况,自己处理不了一定不要逞能,发现超出自己的能力,第一时间请示上级医生。
总之,规培生没有单独值班、单独接诊的能力,不但没能力,也没有主动担责的义务,同时,上级医生也要对自己手下的规培生上点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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