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下能踏实过年,也能安心养伤了。”近日,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法院调解室内,王大姐攥着刚签好的调解协议书,脸上满是释然。彼时街头红灯笼已挂起,年味悄然蔓延,而几天前,她还因工伤赔偿事宜一筹莫展,这份协议为她的新春添了一份安稳。
为补贴家用,退休后的王大姐受雇于某公司,被派遣至某单位食堂从事后勤工作。本想靠双手添份收入,一场意外打破了这份安稳:食堂内未固定牢固的冰柜突然倾倒,将正在作业的王大姐砸伤,造成多处骨折。住院治疗与康复理疗的开支,让本不宽裕的家庭压力陡增。
出院后,王大姐多次与公司协商赔偿,双方很快陷入僵持。公司以三点理由推诿:认为王大姐未尽安全注意义务、质疑部分医疗费与伤情的关联性、以其已通过商业保险报销部分费用为由压减赔偿金额,双方就费用核算各执一词。协商陷入僵局后,王大姐在家人建议下,向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受理案件时,距离春节还有一个多月。承办法官接过王大姐递来的材料,看着她眉宇间的愁绪,又听见她反复追问:“法官,我这退休的身份,真能拿到赔偿吗?”当即安抚道:“退休再就业也是劳动者,我们会尽快梳理纠纷,争取节前化解,不耽误你过年。”
调解中,双方就责任划分与赔偿金额存在分歧。法官先安抚双方情绪,随后采取“背对背”沟通方式,逐一厘清法理。针对公司的推诿理由,法官明确:公司对作业设备负有安全排查与固定义务,冰柜倾倒系安全保障缺位所致,且无证据证明王大姐存在重大过失,无权要求其承担主要责任;司法鉴定意见书已佐证争议医疗费与伤情直接相关,公司应予认可;商业保险与侵权赔偿分属不同法律关系,不能作为减免赔偿责任的依据,公司可凭赔偿凭证向自身投保公司理赔。同时,法官也向王大姐明晰赔偿范围,引导其在合理区间协商。多轮沟通后,双方态度均明显松动,法官趁热打铁敲定赔偿细节,最终公司认可全部侵权责任,双方达成一致:公司于春节前一次性支付十八万余元赔偿款,涵盖医疗、康复及误工损失,款项到账后纠纷就此了结。
“谢谢你们为我们劳动者主持公道,这下能安心过年了。”签字确认时,王大姐握着法官的手说道。公司负责人也表示,会及时筹备资金,按时履行协议。
王大姐小心翼翼收好协议书,走出法院。这份调解协议,既解决了她的后续治疗顾虑,也让她能卸下负担、安心生活。司法的有力护航,为劳动者的新春添了份稳稳的安全感。
来源: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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