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的通知》(淮发改规〔2022〕1 号)等规定,为缓解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江浦区范围内的道路泊位沿线停车压力,提升道路停车管理效能,服务市民便捷停车,自2026年1月起,拟启动以下道路泊位收费事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泊位点位详情
序号
道路名称
收费类别
泊位数
1
福州路(经开区)
一类
48
2
福州路(清江浦区)
二类
55
3
杭州路
二类
130
4
机场路
一类
197
5
济南路
一类
18
6
康城路
一类
68
7
南昌路
一类
84
8
南京路
二类
84
9
浦东路
一类
10
10
厦门路
一类
164
11
汕头路
一类
95
12
深圳路
一类
77
13
威海路
一类
184
14
无锡路
一类
22
15
依水路
一类
56
合计
1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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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位分布图,仅供参考)
二、收费标准
车型
小型汽车
区域类别
一类
时段
白天时间
8:00-20:00
夜间时段
20:00-次日8:00
(元/30分钟)
首小时
首小时后
(元/30分钟)
计费标准
5
2.5
1
1.对连续停放24小时(含24小时),收取当日收费上限30元。
2.对停车时间30分钟以内的车辆免收停车服务费。
3.对执行公务且按规定在车身设置明显标志标识的行政执法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市政服务车、军车、应急指挥车等应当免费。
4.对残疾人合法驾驶的本人专用车辆实行免费停放,对新能源汽车停放实行减半收费(不含当日收费最高上限)。
车型
小型汽车
区域类别
二类
时段
白天时间
8:00-20:00
夜间时段
20:00-次日8:00
(元/30分钟)
首小时
首小时后
(元/30分钟)
计费标准
4
1.5
0.5
1.对连续停放24小时(含24小时),收取当日收费上限20元。
2.对停车时间30分钟以内的车辆免收停车服务费。
3.对执行公务且按规定在车身设置明显标志标识的行政执法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市政服务车、军车、应急指挥车等应当免费。
4.对残疾人合法驾驶的本人专用车辆实行免费停放,对新能源汽车停放实行减半收费(不含当日收费最高上限)。
特此公告。
2026年1月19日
来源:淮安市数据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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