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23日至2026年1月23日
呼和浩特市公安机关
持续开展涉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
打击整治工作
共出动警力2000人次
排查重点部位6000余处
破获涉烟花爆竹非法运输
非法存储案件30起
行政处罚30人
查获烟花数量2901箱
零散烟花1220个
有效消除了潜在的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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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泉区公安分局石东路派出所联合石东路办事处、石东路综合行政执法局、石东路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等相关单位,成功查处一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件,查获烟花42箱,及时消除了发生意外事故的风险。违法行为人张某某对其违反国家相关规定,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张某某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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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泉区公安分局治安管理大队民警在工作时发现,李某某驾驶重型仓栅式货车运输烟花爆竹。经现场检查,发现该车上装满各类烟花爆竹270箱,驾驶人未办理相关运输证明,车辆也不符合运输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国家标准。玉泉区公安分局依法对驾驶人李某某给予行政处罚并收缴非法运输的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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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林县公安局舍必崖派出所在对辖区检查时,发现村民章某某家中非法存储大量烟花爆竹。经民警现场清点,存储的各类烟花爆竹共计30余箱,零散烟花爆竹100余个。和林县公安局依法对章某某予以行政拘留并收缴非法存储的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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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5日,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和特巡警支队与市应急管理局联合执法,在赛罕区黄合少镇二十家村发现张某波未经许可经营烟花爆竹,并在现场查获存储的各类烟花爆竹474箱;1月21日在黄合少镇南地村发现张某平未经许可经营烟花爆竹,在现场查获存储的各类烟花爆竹47箱。上述两人因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花爆竹,由应急管理局先期依法查处,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移交属地公安机关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记者了解到,为依法管控烟花爆竹非法售卖行为,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对查获的非法运输、存储、买卖的烟花爆竹及时开展溯源工作,从本地源头上规范销售行为。目前查获的30起案件溯源线索,已推送应急管理部门依法处置,强化源头管控,有效遏制非法售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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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醒
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均需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或许可,未经审批或许可私自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不仅存在爆炸、火灾等风险隐患,而且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希望广大人民群众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切勿非法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发现违法线索应及时拨打110举报。
丨来源:青橙融媒记者 安娜、呼和浩特日报官方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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