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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胡群
在资本市场的复杂环境中,违法行为总是试图挑战规则的边界。近日,一起备受关注的操纵证券市场案件终于落下帷幕,自然人余韩因操控“博士眼镜”(300622.SZ)股价,受到了法律的严厉惩处。
1月23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2026〕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针对余韩的操纵行为作出明确处理。此案历时五年多,覆盖1252个交易日,成为近年来个人操纵证券市场中时间最长、账户结构最复杂、罚没金额最高的典型案例之一。
处罚决定指出,余韩利用67个证券账户,通过集中资金和持股优势进行连续交易及对倒操作,非法获利高达5.1089亿元。证监会依法没收其全部违法所得,并处以同等金额罚款,总计罚没10.2178亿元。同时,对其实施为期三年的证券市场禁入及禁止交易措施。这一判决标志着监管机构在打击长期性、隐蔽性市场操纵行为方面取得了新的突破。
据证监会披露,余韩的操纵行为始于2019年6月25日,终于2024年8月16日,持续长达五年两个月。该过程被划分为三个阶段:建仓与初步拉升期(2019年6月至2021年5月)、高位对倒与价格维持期(2021年5月至2024年1月)、以及逐步减仓期(2024年1月至8月)。每个阶段均显示出明显的预谋性和系统性,涉及集中资金优势、连续买卖及在实际控制账户间进行对倒交易等手段。
在此期间,余韩实际控制了包括本人名下12个账户在内的共67个证券账户,这些账户的资金最终都来源于他控制的银行账户。账户组在837个交易日内参与了“博士眼镜”的股票买卖,累计买入1.106亿股,成交金额21.10亿元;卖出1.017亿股,成交金额21.54亿元。截至操纵结束,账户组仍持有871.4万股,日均持仓量占该股流通股本的13.64%。
值得注意的是,在超过1000个交易日里,余韩账户组的持股比例超过了流通股的10%,其中150个交易日更是突破了20%。这种显著的持股优势为其拉抬股价提供了基础条件。此外,余韩还多次采用“不低于卖一价或市价”的方式大额申报买入,制造买盘强劲的假象,并在多个时间段内实施自买自卖的对倒交易,人为放大成交量,干扰市场价格形成机制。
“博士眼镜”的股价从2019年6月25日的13.72元/股上涨至2024年8月16日的37.81元/股,累计涨幅达到175.58%,而同期深证成指却下跌了9.36%,两者偏离幅度高达184.94个百分点。经证监会计算,余韩通过上述行为获取的违法所得为510,892,270.94元。
面对调查,余韩提出了缺乏主观故意、实际控制账户数量较少以及交易未实质影响股价等申辩理由,但均被证监会驳回。决定书强调,已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主观意图与客观行为的一致性,且股价异常波动与其操纵行为存在直接因果关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相关规定,证监会作出了上述处罚决定。余韩案的成功查处,不仅体现了证券监管对长期性、隐蔽性市场操纵行为的精准识别与严厉打击能力,也释放了注册制改革背景下强化市场公平秩序法治保障的明确信号。随着执法精度与惩戒力度的不断提升,资本市场中的违法行为成本已远超潜在收益,促使市场主体更加自觉地遵守合规要求。
余韩案的成功查处,为广大投资者敲响了警钟,也彰显了监管部门维护资本市场公平正义的坚定决心。在注册制改革不断推进的背景下,只有通过严格执法,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才能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投资环境,让资本市场真正成为服务实体经济、促进经济增长的有力引擎。同时,这也提醒着每一位市场参与者,要敬畏法律,遵守规则,共同维护资本市场的良好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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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群
金融市场研究院院长 主要关注银行、消费金融领域市场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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