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飞云
1月21日,深交所公布了对保荐代表人周家明、王玮采取约见谈话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二人为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301395.SZ)创业板IPO的保荐代表人。
仁信新材在招股说明书、审核问询回复中引用第三方行业研究数据对未来行业产能扩建、产能利用、供需情况等进行预测分析时,未充分披露其预测数据与第三方数据之间存在的差异及原因,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完整。作为保荐代表人,周家明、王玮对仁信新材相关信息披露未予充分、全面的核查验证,核查程序执行不到位,被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采取约见谈话的自律监管措施。
公开资料显示,仁信新材于2023年7月3日在创业板上市,其保荐承销机构为万和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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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家明、王玮:
2021 年 4月30日,本所受理了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者仁信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周家明、王玮为项目保荐代表人。2023 年7月3日,仁信新材股票在创业板上市。
经查,仁信新材在招股说明书、审核问询回复中引用第三方行业研究数据对未来行业产能扩建、产能利用、供需情况等进行预测分析时,未充分披露其预测数据与第三方数据之间存在的差异及原因,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完整。保荐代表人对发行人相关信息披露未予充分、全面的核查验证,核查程序执行不到位。
保荐代表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以下简称《审核规则》)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
鉴于上述事实和情节,根据《审核规则》第七十二条、第七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本所上市审核中心决定对保荐代表人周家明、王玮采取约见谈话的自律监管措施。
请周家明、王玮于2026年1月21日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本所(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接受约谈。
周家明、王玮应当引以为戒,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保荐业务执业规范和本所业务规则的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保荐职责,切实提高执业质量,保证招股说明书和出具文件的真实、准确、完整。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
2026 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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