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承德市生态环境局连发两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兴隆县福成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成水泥”)因粉尘污染控制不到位、未按排污许可证要求开展自行监测两项违法行为,被合计罚款15.2万元。这已是该企业自2024年10月以来收到的第五、第六张环保罚单,累计罚款金额达39.3万元,暴露其在环保管理上的薄弱环节与侥幸心理。
两项环保违法叠加,再领15.2万元罚单
根据承德市生态环境局2026年1月12日下达的承兴环罚〔2025〕10号、11号决定书,执法部门于2025年11月21日对福成水泥开展现场检查时,发现两项突出环境问题。其一,该企业熟料库外地面积尘堆积较多,车辆通行时扬尘污染严重,未采取清扫、洒水等必要措施控制粉尘排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关于“工业生产企业应当采取密闭、围挡、遮盖、清扫、洒水等措施,减少内部物料的堆存、传输、装卸等环节产生的粉尘排放”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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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39.3万!!兴隆县福成水泥连续被处罚6次!
其二,福成水泥自行监测报告中未体现雨水监测内容,未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开展自行监测,违反《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排污单位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和有关标准规范,依法开展自行监测”的要求。值得注意的是,该案件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件,且违法行为持续时间超过12个月,情节较为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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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39.3万!!兴隆县福成水泥连续被处罚6次!
执法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河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规则》,综合考量违法情节、整改情况等因素作出处罚。针对粉尘污染问题,因企业一年内违法次数达三次以上,且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综合裁量40%,处以8万元罚款;针对自行监测违规问题,结合违法持续时间、污染物类别等要素,综合裁量36%,处以7.2万元罚款。两份罚单均明确,企业需在15日内缴清罚款,逾期将按日加收3%滞纳金。
屡罚屡犯成常态,多领域合规存漏洞
经查,福成水泥的环保违法并非个例,而是呈现“屡罚屡犯”的态势。2024年10月至今,该企业已6次因环保问题被处罚,具体罚款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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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39.3万!!兴隆县福成水泥连续被处罚6次!
由表格可见,短短15个月内,该企业环保罚款总额已达39.3万元,违法频次密集,问题反复出现。
行业警示:环保合规是底线,被动整改难以为继
梳理其违法记录可见,福成水泥的违法行为集中在大气、水污染物管控及排污许可执行等关键环节,且曾涉及超限超载源头管控、食品安全管理等多个领域。2020年,该企业就因三次放行超限超载运输车辆,被兴隆县运输管理所处以罚款;同年10月,还因未按规定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被市场监管部门罚款2万元,反映出其整体合规管理体系存在明显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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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各地行政机关公开数据
值得关注的是,河北省工信厅2025年12月25日公示的产能置换方案显示,兴隆县福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拟使用福成水泥2500吨熟料线指标进行产能置换,目前该熟料线已关停。在此背景下,福成水泥仍出现环保违法问题,更凸显其环保意识淡薄,合规管理未能跟上产能调整步伐。
当前,水泥行业作为污染防治重点领域,环保合规已成为企业生存发展的底线要求。随着生态环境执法力度持续加大,以及排污许可全流程监管的不断强化,企业仅靠事后整改规避处罚的空间日益缩小。业内人士指出,福成水泥需从根本上建立健全环保管理制度,落实主体责任,而非被动应对执法检查,否则不仅面临持续罚款,还可能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及行业信誉。
截至发稿,福成水泥尚未就此次处罚及后续整改措施作出公开回应。水泥人网将持续关注该企业环保整改进展,以及行业环保合规推进情况。
来源:水泥人网 - 水泥行业主流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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