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程开新篇,奋进正当时。
在“十四五”完美收官、“十五五”正式启程的历史时刻,1月19日下午,全国检察长会议在京召开。聚焦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这场岁首之会,既是对过去一年检察工作的系统总结,更是对未来检察工作的战略擘画。
毋庸置疑,2026年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中具有重要意义的一年,也是党的检察事业发展中具有重要意义的一年。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明确要求“强化检察监督”,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对2026年政法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全国检察长会议则全面回答了“未来一段时期,检察工作怎么干”这个重大命题。
把握会议精神实质,是贯彻落实会议部署要求的前提。让我们从全国检察长会议上的那些蕴含着习近平法治思想精髓要义、闪耀着新时代检察特点特征的表述中,更好地领悟做好新时期检察工作的根本遵循和科学指引。
“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职责和工作摆进去,做到‘深学之’‘笃信之’‘践行之’”
会议指出,全国检察机关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职责和工作摆进去,做到“深学之”“笃信之”“践行之”。
“深学之”,就要善于从党的理论中找方向、找思路、找答案,加快构建中国检察学自主知识体系;“笃信之”,就要筑牢政治忠诚,坚信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是检察事业行稳致远的根本保证;“践行之”,就要聚焦主责主业、提升履职能力,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检察环节形成生动实践。
如何避免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口号化”“标签化”?关键在于辩证统一地看待从政治上着眼和在法治上着力的关系。
一方面,从政治上着眼是方向和原则,重在以讲政治引领讲法治。要善于运用政治眼光、政治思维研判形势、分析问题、抓好业务,不断提高检察履职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另一方面,在法治上着力是方法和路径,重在以讲法治落实讲政治。所有检察履职都要在法治上着力,无论是服务大局、保障民生还是维护稳定、促进公正,都要聚焦到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上,落脚到高质效履职办案上。要把严格依照法律的规定和程序履职作为最基本的履职要求、最基础的履职能力,始终做到严格依法办案、公正司法,努力做到“三个善于”,充分运用法治力量保障党中央决策部署有效落实。
新时代新征程上,检察机关唯有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于每一项具体业务、每一个具体案件之中,才能真正实现“讲政治”与“讲法治”的有机统一。
“着力构建高质效办案制度机制体系,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效”
会议正式提出的“着力构建高质效办案制度机制体系”,令所有参会人员眼前一亮。
据了解,“高质效办案制度机制体系”共包含法律制度体系、评价标准体系、操作规范体系、科学管理体系、责任落实体系等五大体系,从不同角度回答了高质效办案的实践之问:
——“法律制度体系”主要回答“高质效办案的依据问题”,重在为高质效办案提供更加完备的法律制度支撑。例如2025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了检察公益诉讼法草案,2025年8月最高检会同最高法、公安部等制定从严惩处和防范性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意见等。
——“评价标准体系”主要回答“高质效办案的评判问题”,重在为高质效办案提供更加科学的认定标准。例如2025年最高检常态化开展检察业务办案质效分析研判,加强办案程序、实体等全方位管理,完善案件质量检查与评查机制。
——“操作规范体系”主要回答“高质效办案的路径问题”,重在为高质效办案提供更加明确的实践指引。例如2025年以来,最高检各业务条线加强统筹指导,出台了一系列工作指引,有力促进了高质效办案。
——“科学管理体系”主要回答“高质效办案的保障问题”,重在为高质效办案提供更加有效的监督管理。例如2025年最高检对本级办理案件开展常态化全覆盖质量检查评查,带动地方各级检察机关做实“每案必检”。
——“责任落实体系”主要回答“高质效办案的责任问题”,重在为高质效办案提供更加精准的奖惩机制。
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求“所有司法机关都要紧紧围绕这个目标来改进工作”。最高检党组对标习近平总书记指示要求,提出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作为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此次会议强调“检察机关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最重要的就是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实事求是,遵循司法规律,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一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真正落实到位”,还明确提出“着力构建高质效办案制度机制体系,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效”。从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到构建高质效办案制度机制体系,标志着检察机关在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中又迈出了意义非凡的一步。
“加强刑事、民事、行政检察基本职能建设。这是加强法律监督工作的固本之举”
会议指出,“四大检察”内在统一于法律监督机关宪法定位,各项检察职权内在统一于法律监督基本职能。要着力加强法律监督工作,坚持依法监督、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在全面依法治国中更好履行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职责。
固本才能强基,守正方能致远。值得特别关注的是,会议突出强调了“四大检察”的基本职能建设,全面剖析了在刑事诉讼全流程、各环节中检察官应该具备的基本职能,堪称检察履职方法论的“标准教科书”,并且充满了细节。
➤例如在谈及“亲历性审查”时指出,审查是刑事检察的基本功,是高质效办好批捕、起诉案件的前提和基础。要把做实审查工作作为加强刑事检察的重要抓手,全面认真细致做好证据审查、讯问询问、听取意见等各环节工作,依法规范用好调查核实、自行补充侦查等亲历性办案方式,准确认定案件事实,打牢高质效办案的基础。
➤又如在谈及“提升审查报告质量”时指出,审查报告是刑事案件审查质效的重要体现。要完善全要素审查报告撰写指引、制作规范和质量标准,加强对审查报告的审核把关和检查分析,切实提高审查报告质量。
会议强调履职办案“基本功”,强调夯实刑事、民事、行政检察基本职能,不仅是加强法律监督工作的固本之举,还是夯实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责的强基之策,更是回应新时代人民群众法治需求的必然选择。
“抓实抓好这些重点任务和专项工作,着力提升检察监督的精准度、监督力度、监督深度”
这次会议全面部署了2026年的检察工作,提出以更高质效法律监督助推建设更加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据了解,2026年最高检将继续深化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刑事“挂案”专项清理、涉民事终本执行监督、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攻坚、检察公益诉讼服务绿色低碳发展监督等活动,部署开展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专项监督等工作。
“坚持大局为重、民生为大”,是这些专项监督的共同特点;“以重点带全面、以专项带整体”,才能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例如会议指出,经济建设是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高质量发展是新时代的硬道理。检察机关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检察履职促进稳就业、稳企业、稳市场、稳预期。在有力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方面,协同健全规范涉企执法长效机制,强化产权执法司法保护。深化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完善监督措施,着重监督纠正涉企执法司法突出问题、普遍性问题,推动标本兼治。
➤再如会议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民生为大。持续深化“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让检察为民更加可感可及可信。紧盯就业、消费、社保、医疗等重点领域,聚焦妇女儿童、残疾人、老年人等重点群体,抓住危害食药安全、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等突出问题,依法纾解人民群众急难愁盼,让检察为民更加可感可及可信。
回望来路,检察事业在服务大局中彰显担当,在守护公正中砥砺初心,在深化改革中焕发活力;展望前程,新时代新征程对检察监督提出更高要求、赋予更重使命。站在历史与未来的交汇点,检察机关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刻认识从政治上着眼、在法治上着力的辩证统一关系,深刻把握坚持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坚持高质效办案本职本源的重要要求,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在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壮阔图景中,书写更加坚实、温暖、有力的检察答卷。
既往为序,未来可期——期待法治中国的明天,因今日之笃行而更加美好!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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