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肇庆一初中生无证驾驶电摩
被交警查获
而涉事车辆的车主
明知对方未成年且无证仍出借车辆
也因此受处罚
1月15日,肇庆高要公安交管部门执勤民警在设卡查处时,发现一名驾驶二轮电动摩托车的驾驶人神色慌张,且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经询问核实,该驾驶人为14岁的高要区某学校初中生李某,尚未达到法定驾驶年龄,也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其行为已构成“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
据了解,该摩托车的车主伍某是李某的表哥。随后,民警依法暂扣涉案摩托车,将李某带回中队作进一步调查,并第一时间通知其监护人和摩托车车主伍某到场配合处理。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对无证驾驶的李某依法处以罚款,并责令其监护人切实履行监护职责,加强对孩子的日常管教和交通安全教育;对违法出借车辆的伍某,处以1500元罚款,并处驾驶证吊销的处罚。
三人充分认识到自身错误后
当场表示接受处罚
并承诺今后将认真学习交通安全法规
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警方提醒
机动车所有人不得向未成年人
出借车辆使用
否则若引发事故需承担连带责任
监护人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来源:平安高要、高要融媒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