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郴州网友“tvbx3nl”通过红网《问政湖南》栏目留言,反映“苏仙区御溪湖畔小区物业收取的车位卫生服务费不公平”。对此,苏仙区发展和改革局作出了回应。
网友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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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tvbx3nl”:本人在郴州市苏仙区御溪湖畔买了一个地面车位,小区要求有车位的业主每月缴纳30元的卫生服务费,不交费就不予车牌录入系统,无法自动抬杠。然而,对于没有地面车位却在地面停车的业主,小区既不收取停车费,也不收取卫生费。这种做法明显有失公平。
最新回应
苏仙区发展和改革局:留言已收悉,现对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我局组织协调,物业公司与业主委员会双方已达成一致,在物业公司与业主委员会未出台新的实施方案且未经业主大会同意前,对已购买地面停车位的业主免收停车服务费。
来源 | 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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