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犯罪的立场看待事物的真相
以人性的角度分析案件的本质
![]()
—————以一己之力为法咨公司正名—————
六叔被一个律师喷了,虽然没有指名道姓,但是我也能感觉到满满的恶意,不过还能接受,毕竟干货在我这,无端的喷只能证明对方的无能。
今天给大家聊一聊总对总管控到底是个什么东西,到底有没有所谓的总对总管控,它的底层逻辑是什么,应该怎么解除,你为什么解决不了你的问题?
因为你没有搞懂底层逻辑,如果你现在银行卡还被冻结,两卡管控还是没有头绪,还是觉得叔叔不理你态度不好,不用怀疑就一个原因,认知,你脑子里面知识都是错误的,以至于你看见这个篇原创文案还想习惯性的不点击收藏,如果你认知全部正确自己就能解决自己问题了啊,对吧!
但是你现在没办法解决你的问题,那么是不是你思考方式和接触到的信息都是错误的呢?
谁也不欠你的,和踢皮球无关和地方无关和你有没有关系无关,因为你在短视频上看见的解决问题方法都是错的,他们是为了吸引你去留资的,让你留电话的短视频都是为了卖你信息的,只有六叔是告诉你解决问题的底层逻辑,你只需要把逻辑搞懂了花时间就行。
即使你不知道文书材料怎么写,你知道了逻辑和找谁,你只需要找六叔帮忙写个文书材料即可解决问题,这成本大幅度下降啊。
![]()
我们看一个法律上的词或者行业规范的时候,首先我们要看有没有规范性成文文件,千万不要按照约定成俗的东西,你遇到所有管控的解决方案其实都在限制你的法律文件中。
这叫至毒之物七步之内必有解药。
所以遇到事情不要慌,先去找对你做出限制的法律文件,然后再在这个文件中找救济途径和申诉方法。
比如你去银行贷款出现综合评分不足,那么什么叫综合评分?你根本不知道,但是所有人都会告诉你综合评分不足,但其实是什么?是大数据出了问题,你能找到综合评分不足的东西吗?
总对总也是一个道理,每个人遇到管控不专业的同行都告诉你被“总对总”了,他们把所有的管控都理解为总对总,但是他们又无法解决。
比如昨天六叔在直播间遇到一个沈姓大律师的解卡客户,两卡名单是解了,但是用户还是受到限制,不能新增账户,这个律师收了两卡名单解除的前就不管了,说没办法,六叔告诉你这就叫两卡名单后遗症的联合管控。
整个互联网能解决的律师不超过三个,一个是张苏杭律师(主营币商OTC合规、刑事辩护、WEB3小白入门闭坑培训),一个是深圳盈科的郭易律师(此律师擅长换汇、外贸、实体商家涉诈后的退赔协商,很多需要全额退赔的,他都谈下来1-2折)。
剩下的所谓解卡团队、分队、律师、法务都是吹牛逼的,他们连概念都没搞懂,甚至都拿不出一个解除案例和证明文件。
剩下的就是六叔了,我这里是全流程解除,你一级涉案后进入两卡名单我们介入申诉后是能做到解除所有管控,恢复身份信息全部正常。
![]()
所有的管控名字其实不重要,你只需要知道解决方案就行了。
但是你要知道解决方案之前,你得知道你是被什么管控了。
总对总管控在法律文件中没有出现过,他只是一个路径,不是一个管控措施。
最开始出现在哪呢?
最开始出现在司法执行领域,这里就不重点阐述了,第二个才是核心,反诈领域。
1、《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违法犯罪联合惩戒办法》
(公安部、工信部、人民银行等多部门联合发布):为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建立跨部门 “总对总” 管控机制,对涉诈账户、“两卡”(电话卡、银行卡)实施联合管控,明确管控范围、措施及解除条件,银行等机构需配合执行管控指令。
看见没?
这里出现了总对总和联合管控的两个词组。
2、公安部、人民银行关于涉诈资金 “总对总” 快速止付冻结相关规定
针对涉诈资金流转,建立公安部与银行总行 “总对总” 快速止付冻结通道,规范止付冻结的触发条件、操作流程、期限及解冻程序,银行无权单独解控,需经公安机关审批。
好,第二个文件来了,总对总这里是指公安部和银行总行的一个快速止付冻结资金的措施。
他只是在冻结资金的时候有效,不是对你身份的管控,你需要解冻这个资金(账户)就需要去解除总对总。
3、《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
从支付结算角度,要求银行、支付机构配合公安机关 “总对总” 管控,强化账户实名制,对涉诈账户采取限制交易、冻结等措施,阻断涉诈资金链条。
看见没,还是资金角度,这个角度是银行等金融机构配合叔叔部门的总对总管控,主要还是账户管控。
这就是反诈领域总对总的所有规范性成文文件了。
看见没,所有的管控都是叔叔-银行-账户(资金)进行的一个管控。
![]()
所有人不明白的是,你到底被什么管控了?
你解除了什么管控能获取到什么结果?
六叔今天全面细致的告诉你,首先你因为收到一级涉案资金,异地叔叔先冻结你的账户,把你涉案信息上传到反诈大数据平台,然后下发断卡线索到你开户地反诈和人行、总行、开户银行。
此时你名下所有账户被管控。
同时开户行反诈叔叔会联系你做笔录,如果你有违法犯罪的行为你就会断卡惩戒,如果你没有违法犯罪,是善意所得或者误伤,系统会自动给你打上两卡涉案人员标签(现在可以要求核减),此时你的身份信息被管控。
此外非银机构、反洗钱、工信部、出入境等部门会对你进行联合管控,这是你遇到的第三个管控。
看清楚了没,一个身份信息被管控(叔叔部门),一个是名下账户被管控(金融机构),一个是身份信息被所有部门联合管控。
这就是你会遇到的三个管控逻辑。
总对总只是叔叔部门和银行机构给你账户管控的路径,他不是管控措施,这个路径知道了,你只要去解除了你的管控措施即可解决。
![]()
很多人联系上异地冻结机构解冻了银行司法冻结,拿到了不涉案证明,就去找银行解除账户管控,但是会发现还是不能正常使用,于是那些半罐子水的律师就会告诉你被总对总管控了。
你到底被什么管控了?你不搞清楚这个逻辑你就解决不了问题,所以很多人的解除方案就是让银行提交涉诈风险审查表到反诈中心解除,叔叔看见不涉案证明也会签字盖章,但是发现还是解决不了问题,这是所有人都遇到的。
很多律师慢慢搞懂了,哦要先解决两卡人员标签。
但是为什么要先解除两卡标签呢?他们还是没搞懂逻辑,不明白的你就把上一段文字看五遍。
你现在有三个管控,一个是两卡身份管控(叔叔部门),一个是账户管控(人行),一个是联合管控(各部门)。
所有人都先去解决账户管控,但是你身份信息的管控没解决,你先去解决账户管控没有任何意义,你账户是没问题了,但是你身份有问题啊。
那么正确的做法就是先解决身份的管控,再去解决账户的管控,理解了吗?
身份没问题了,账户恢复正常了,你所有的管控自然而然就没了。
最后再去解决联合管控的问题。
![]()
所以六叔从来没有说什么总对总概念,你只需要知道你是需要解决什么管控,找到对应的管控部门就行了。
所以外行的人说到管控就是总对总,这其实是不对的,每一个部门的管控都有他们自己的名字,你连名字都搞不清楚把所有的管控都称之为总对总,你怎么能解决用户的问题?
反诈大数据平台两卡人员库的叫两卡人员标签,这个找开户地反诈中心逐级上报申请解除‘
’“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交易风险事件管理平台”里面的涉诈名单找人民银行解除;
联合管控找反诈、人行、总行、出入境、非银机构等挨个解除;
信贷、保险、理财、零钱通不正常的管控去申请解除反洗钱名单;
银行的叫断卡线索(他不叫总对总)找反诈逐级上报解除。
总对总是一个路径不是管控措施,当你把上面所有的管控都解除了,什么总对总管控自然就不存在了,如果你单独去解除什么总对总,其实你是解除了断卡线索而已,对你没什么帮助。
你只有找到相应的部门提供准确的材料,不是打电话是提供书面材料去解除,所有人都做错了,材料必须包含相应的法律法规,解除路径让你直接告诉叔叔,而不是去问叔叔怎么解除,理解了吗?
哪个律师,不服来辩,把你解除案例拿出来就行,不要在直播间骗点什么礼物、热气球、跑车连麦插队,也不要骗WD的老哥们做假材料说谎话,你接受委托拿出解除案例就行。
你一个律师不接受解卡委托?只在直播间哗众取宠骗礼物?不知道这是违规的吗?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