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照《征信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超过5年的,应当予以删除。2025年底,为支持信用受损但积极还款的个人高效便捷重塑信用,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一次性信用修复政策有关安排,符合相关条件的逾期信息,将不会在个人信用报告中予以展示。
根据相关安排,政策适用对象限定于在征信系统中展示的逾期信息产生于2020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单笔逾期金额不超过1万元;适用前提是个人在2026年3月31日(含)前足额偿还逾期债务。符合上述条件的逾期信息,将作不予展示处理。
一次性信用修复政策实行“免审即享”,个人无需申请和操作,也无需提交证明材料,由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对符合条件的逾期信息进行自动识别和统一处理。如果个人在这之前还清欠款的,相关逾期信息在次月底前即可展示为正常还款状态,相应调整将在个人信用报告的“信息概要”和“信息交易明细”模块予以同步体现。
法条依据:
《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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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音制作:郭岚
文章来源:原创·吉林新闻综合广播
编辑:郭岚、王浩懿
初审:郝滋丽
复审:钟晓
终审:赵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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