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不少农民会开垦集体的荒山、荒坡,把原本闲置的荒地变成能种庄稼或果树的良田,可一旦遇到征地,很多人都摸不清自己该拿多少补偿,甚至拿不到该得的钱。其实这里面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得先理清楚所有权和补偿的关系。
根据《土地管理法》,农村荒地的所有权归集体所有,所以征地时的土地补偿费要放进集体账户,由村民大会讨论决定分配方案,开荒人不能独占这部分钱。但开荒人在地里的投入不会白搭,补偿分三块——土地补偿费归集体,青苗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实际投入的人。比如种的麦子、玉米,建的灌溉水渠、搭的大棚,这些都是实际投入,只要有秧苗发票、施肥凭证,或者邻居能证明一直在耕种,就能拿到对应补偿。
安徽淮南有个典型案例:村民王某在村集体荒山上种了4.5亩果树,后来村里建安置房征地,评估后王某的青苗和附着物补偿有5万多元,可补偿款到了村委会账户却一直没给。王某起诉到法院,法院认为虽然没有书面合同,但王某实际种植果树,青苗和附着物是劳动成果,所有权归他,最终支持他拿到全额补偿。这也符合最高法的判例精神:连续耕种且集体未制止,就形成事实使用权,开荒人能主张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要是遇到村里拒付补偿,得赶紧收集证据——征地公告下来后,立刻拍照记录地里的庄稼或设施,保存买种子、化肥的发票,找邻居写证言证明开荒时间。然后在补偿登记期内提书面异议;异议没用就找乡镇司法所或自然资源所调解;调解不成,三十天内去法院起诉,要求确认附着物所有权并足额补偿。
还要注意,开荒地得合法——非法开垦或没办手续的可能拿不到补偿,甚至面临处罚。另外,不管是承包地还是开荒地,所有权都归集体,集体会根据是否签合同、耕种年限等调配补偿,但青苗和附着物的补偿肯定是开荒人的,这是投入的回报。遇到补偿纠纷先和征占主体(比如乡镇自然资源部门)沟通,沟通不成再走法律程序,证据在手、程序对了,就能拿到该得的钱。
![]()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