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针对尹锡悦的量刑庭审太精彩了,这位韩国前总统整个过程中可以说是相当不体面,不仅辩护团队采取长达11个小时的拖延战术,尹锡悦本人甚至敢当庭怒骂检方就是一群走狗。
韩国前总统尹锡悦因涉嫌借非常戒严手段策划内乱一案,经韩国内乱特别检察部(以下简称“特检组”)调查推进,于13日迎来了最终的量刑结果。
特检组向法院提请判处尹锡悦死刑,而尹锡悦在被告人席上听到宣判结果时,竟面露微笑,引发广泛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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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检组量刑依据与核心指控】
特检组在首尔中央地方法院的结案公审中明确指出,尹锡悦的行为已构成严重内乱犯罪,且无任何可从轻量刑的事由。
作为法律专业出身、曾任检察总长的公职人员,尹锡悦本应恪守维护宪法秩序的法定义务,却明知韩国史上曾有过的前总统全斗焕、卢泰愚因发动军事政变、涉嫌内乱获罪的历史教训,仍执意滥用总统职权,策划有预谋、有组织的内乱行动。
特检组表示,尹锡悦自2023年10月起便着手筹备非常戒备令,通过晋升军方将领、操控国务会议、规避国会监督等一系列手段推进政变计划,其最终目的在于掌控立法与司法权,实施亲信政变以实现权力独占及长期执政。
期间,尹锡悦还被指策划诱导朝鲜武力挑衅、组建非法侦查团队,并企图以断电方式关停对其进行批判的媒体,犯罪性质极为恶劣。
特检组进一步强调,尹锡悦始终未对自身行为给国家与社会造成的损害进行反省,其相关行径还引发支持者妨害司法、发动暴动等次生危害。即便后期非常戒备令得以解除,也并非尹锡悦主动终止计划,而是因军方态度转变被迫为之,因此不存在任何量刑宽宥的依据。
特检组同时表示,韩国曾有全斗焕、卢泰愚因军事政变获罪的先例,而尹锡悦等身为公职精英却以非常戒严为手段策划内乱,让国民切身感受到惊慌与恐惧,为杜绝悲剧历史重演,有必要对这一内乱势力作出更为严厉的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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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护方“司法拖延战术”与庭审争议】
尹锡悦辩护团队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多次运用“法律技术”实施拖延策略,阻碍庭审正常推进,引发舆论广泛批评。
在终审阶段,辩护方的“法庭版冗长辩论”尤为突出。前国防部长官金龙显的辩护团队于9日的庭审中,采取逐字阅读300余页文书、发表无关言论等方式,耗时8小时进行书证调查,导致检方求刑等核心环节被迫延期。在审判中,工作人员多次要求其快速阅读,但辩护团队以自己“舌头太短”为理由拒绝。
而尹锡悦的辩护团队则在13日的庭审中,用超过11小时的时间开展书证调查,内容远超案件关联范畴,不仅罗列拿破仑三世、墨索里尼等独裁者案例,还提及约翰・斯图尔特・密尔、开普勒等与案件无关的人物,迫使法庭多次提醒其聚焦案件重点。
金龙显的辩护律师事后坦言,此举旨在为尹锡悦团队争取充足的辩论时间。受此影响,该案终审持续至14日凌晨2时25分才宣告结束。
除此之外,尹锡悦辩护团队此前已实施过多项拖延举措:针对《内乱特别检察法》相关条款,多次向法院及宪法法院提出违宪审查申请,试图利用“违宪审查期间庭审可中止”的规则拖延案件进程,不过相关法院均未采纳该申请,坚持推进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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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锡悦最终陈述与辩护主张】
在终审庭审的最终陈述环节,尹锡悦的陈述时长长达90分钟,辩论文本字数达2万字。其核心辩护主张集中于否认自身内乱及独裁指控,称其相关行为并非意图发动内乱或实施独裁统治,而是源于共同民主党主导的国会滥用职权。
尹锡悦声称,国会通过频繁弹劾公职人员、否决核心法案、削减安保与国防预算等方式制造国政瘫痪,甚至勾结反国家势力企图颠覆宪政秩序,其采取相关举措的目的是唤醒作为主权者的国民,呼吁国民监督并制止国会的违宪行径,以挽救濒临崩溃的宪政体制。
同时,尹锡悦在陈述中指责检方及相关调查机关在调查过程中滥用职权,以立案、起诉相威胁,逼迫公职人员作伪证;认为检方刻意忽视宪法法院曾认可的“总统出于国政危机认知采取行动”的相关表述,无视国民对弹劾的反对舆论,直指此次审判是一场违背事实与法治精神的“政治审判”。
最后,尹锡悦表示,始终坚信自己的行为是为守护自由民主主义与宪政秩序,对因此遭受牵连的军警人员、公职人员及支持自己的国民深感愧疚,并呼吁法庭基于客观事实与宪法精神,正视非常戒备令的宪政意义,驳回检方的死刑请求,作出公正判决。
值得注意的是,尹锡悦在整个陈述过程中,始终未就“12・3戒备令”相关行为致歉,还称审理案件的相关公职人员称为“狂热分子”“一群鬣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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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评论——】
一:尹锡悦深植于“检察—法院共同体”的制度性人脉网络,使其即便在政权更替后仍具高度司法生存空间。
考虑到尹锡悦并非一般意义上的保守派政治人物,而是韩国“检察国家”结构中成长起来的核心人物之一。其政治资本的根源,并不主要来自政党体系或民意动员,而是长期积累于检察系统内部的纵横人脉与制度性影响力。
作为前检察总长,他在检察院、法院乃至宪法裁判体系中均拥有深厚的职业网络,这种“同源精英共同体”构成了其最重要的非正式权力基础。
即便在左派政权执政的背景下,这一结构性优势并不会因政权更替而自动消解。韩国司法系统长期存在高度职业封闭性与强烈的内部认同,检察官、法官群体之间共享相似的教育背景、晋升路径与价值观念,其政治立场往往并不完全随选举结果发生同步转移。
因此,尹锡悦即便在政治上遭遇失败,仍有可能在司法处理结果上获得相对“制度性克制”的对待。
从历史经验看,韩国对前总统的司法清算,往往在法律定罪与政治和解之间反复摆荡。全斗焕、卢泰愚虽因内乱罪被判重刑,但最终均通过特赦重返社会,其背后既有社会稳定考量,也反映出精英内部“不过度清算同类”的潜规则。
尹锡悦同样出生于这一精英体系,很了解其中的游戏规则,其最终结局是否会沿着“重判—缓释—特赦”的既有路径演进,仍存在较大现实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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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二,无限拖延的辩护策略本身,构成对司法权威的消极抵抗,也折射出韩国保守势力的深层韧性。
尹锡悦及其辩护团队在审判过程中反复运用程序性拖延手段,其意义已明显超出单纯的法律防御范畴,而更接近一种政治姿态的表达。
这种策略并非为了争取“认罪从轻”,而是通过占据司法程序、消耗审判资源,持续制造“案件仍在进行中”的政治不确定性,从而为自身及其支持者保留动员空间。
从行为逻辑上看,如此冗长而高强度的辩护,并不符合“悔罪—减刑”这一经典司法博弈模式,反而呈现出一种拒绝承认错误、拒绝接受审判正当性的姿态。这种态度在客观上强化了其支持者对“政治迫害”“司法被左派操纵”的认知叙事,使案件从法律问题持续外溢为政治与意识形态对抗。
更深层次地看,这一现象揭示了韩国保守势力并非仅依附于个别政治人物,而是嵌套在政党、司法、官僚体系与舆论结构中的长期存在力量。
即便尹锡悦个人遭到重判,其所代表的政治网络、意识形态资源与社会基础也难以因一次判决而被连根拔除。司法审判在此更多起到的是“惩戒个体”的作用,而非“重构政治版图”的功能。
因此,单就制度效果而言,此次宣判即便具有标志性意义,也很难从根本上动摇韩国保守政治的结构性根基。相反,若缺乏后续更为系统的司法改革与权力结构调整,尹锡悦案件甚至可能在一定程度上被转化为保守阵营凝聚内部共识、强化“受害者叙事”的政治资源。
文|郑博源 复旦大学博士研究生在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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