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内蒙古晨报
经鄂尔多斯市委批准,鄂尔多斯市纪委监委对鄂尔多斯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王炳浩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炳浩丧失理想信念,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反组织原则,违规录用职工;廉洁底线失守,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贪欲膨胀,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公共财物,个人决定将大额公款出借给他人进行营利活动;将手中的公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为他人在入职和职务晋升提拔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财物;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王炳浩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挪用公款、受贿、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特别是党的二十大后仍不知止,情节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鄂尔多斯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王炳浩开除党籍处分;由鄂尔多斯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解除与王炳浩的人事关系;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来源:鄂尔多斯市纪委监委
![]()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