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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师减负是教育界的热门话题。2025年11月,教育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中小学教师非教育教学负担若干措施的通知》,其中明确指出:需保障教师课后服务合理待遇,可统筹安排教师实行“弹性上下班制”,不得将课后服务情况与教师职称评定、评优评先等硬性挂钩,切实维护教师合法权益。
中小学教师工作时间过长的问题由来已久。基层常有教师抱怨,自己不仅需要承担备课、讲课、批改作业等核心教学任务,还要频繁配合各类督查、检查、考核等非教学活动。此外,还有教师调侃,大多需要身兼多职,既是“社区志愿者”,又是“在线客服”,即便在寒暑假,也需通过手机在线完成各类工作任务。
有评论认为,为教师实行“弹性上下班”,一方面是直接减轻工作负担,另一方面更是通过制度设计明确职责划分。2025年12月起,四川部分地区率先试点推出教师“弹性上下班制”,部分小学探索出分岗位、分时段的弹性方案:班主任和早读课教师错峰到校,承担课后服务与不承担课后服务的教师错峰离校,既明确了刚性在岗时间,也厘清了不同岗位的职责边界。
当然,现实中不少家长也在渴望学校的“全能型托管”。“老师下班了,孩子有问题该问谁?”这类疑问,实则要求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在“弹性”管理中作出必要的“刚性”配套安排,让家长清晰知晓“何时找何人”,确保教学衔接与家校沟通顺畅。学校不妨通过设立家校沟通固定时段、明确课后服务外的问题对接专员等方式,进一步划分清楚教师的职权范围。
我们过去常说,教师是辛勤的园丁,用无私的爱浇灌着每一朵花朵,默默付出,不求回报。但教师本质上也是一份职业,从业者同样需要基本的劳动保障。只有切实保障好教师的工作与休息时间,让教师从过度劳累的状态中解脱出来,教学质量才能从根本上得以保障。
教师“弹性上下班制”如何有效落地,需要教师、学生、家长和教育主管部门多方协同、稳步推进,这其中很难得出一个统一的标准答案。毕竟我国各地教育发展水平、师资配置情况差异巨大,一项政策的落地需要建立在大量实地调研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师资规模、学段特点、区域差异等各类变量与因素,广泛听取各方意见,避免“一刀切”式推进。
原标题:《微言 | 教师弹性上下班,减负与育人需双向奔赴》
栏目主编:范兵、张裕 题图来源:上观题图
来源:作者:文汇报 王布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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