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砰!砰!柳州市柳江区惊魂一幕,揭示了醉酒驾驶这一“马路杀手”的残酷面目。一场喜宴后的执意酒驾,引发三车受损、一人受伤的交通事故。
案件回顾:几瓶酒,一场祸!
2025年11月30日,驾驶人韦某府在参加同村亲友喜宴并饮用大量啤酒后,不顾在场亲友“酒后勿驾车”的劝阻,执意驾驶小客车从柳江区进德镇出发,前往柳西新城。当其车辆沿柳堡路由东向西行驶至农机加油站路段并变更车道时,先后与同向正常行驶的小型新能源汽车发生刮擦,并碰撞了行驶在非机动车道内的电动自行车。事故导致三车不同程度损坏,小型新能源汽车驾驶人韦某芽受伤。万幸的是,此次连环碰撞未造成更严重的伤亡后果,但其危险性已暴露无遗。
![]()
![]()
![]()
经勘查,韦某府血液中乙醇含量高达186.21mg/100ml,远超80mg/100ml的醉酒驾驶标准。其“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及“变更车道时影响相关车道内机动车正常行驶且未确保安全”的违法行为,是导致此次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柳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柳江大队依法认定韦某府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
![]()
韦某府自述饮用“约两斤”啤酒后驾车,其血液酒精浓度便已达到严重醉驾标准。这再次证明,无论自认“酒量好”,还是认为“只喝了一点”“路程短没关系”,都是极其错误和危险的想法。人体对酒精的吸收代谢因人而异,但任何剂量的酒精都会对驾驶能力产生负面影响。
这个案例中,韦某府在亲友明确劝阻后仍选择酒后驾车,其法律意识之淡薄、安全意识之缺乏,令人扼腕。酒精对驾驶人的危害是致命性的:
酒驾的危害
1、感官与判断机能严重衰退:
视觉、触觉、判断能力降低,无法正确判断距离、速度,难以及时发现危险。
2、反应与操作能力失常:
动作迟缓,手脚配合失准,在紧急情况下无法做出有效应对,本案中韦某府“已无法避让”正是典型表现。
3、事故后果极易升级:
酒驾、醉驾发生事故的概率是正常状态的数倍,且一旦发生,多为重伤、死亡等恶性事故,对社会公共安全构成极大威胁。
交警提示:生命只有一次,人生无法重来。酒杯与方向盘,永远不可兼得。请每一位驾驶人都能从此案中吸取深刻教训,将安全责任置于心头,将法律法规奉为准则。为了您和家人的幸福,为了他人的平安,请坚决对酒驾说“不”!

责任编辑:廖旭峰 钟春
值班编辑:麻新宇
内容来源:柳州交警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