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断我一只手一只脚,我还能工作;打瞎我唯一的眼睛,这让我如何活下去!”2023年,左眼早已失明、右眼仅存一丝光感的徐某,攥着厚厚一沓信访材料,走进了福建省闽侯县检察院的大门。
2021年,徐某因工程款纠纷被林某打伤右眼,经鉴定为轻伤二级,法院判处林某有期徒刑十一个月,赔偿9.8万元。法院判决后,徐某却陷入不解与绝望——仅剩一丝光感的眼睛,为何只是轻伤?自己委托的重伤鉴定为何不被采纳?三级伤残为何没有残疾赔偿金?两年来,他辗转信访,却始终没能得到满意答案。
“眼部伤情鉴定专业性极强,必须请教专业人士!”带着徐某的执拗诉求,闽侯县检察院干警三赴福州市检察院技术处、东南眼科医院、福州市公安局物证鉴定室,向权威专家反复求教。一次次沟通、一遍遍论证,确认了原鉴定的严谨无误,法院判决并无不当。
法律层面的结论清晰明确,但司法不只是冰冷的条款,更要关注案件背后的民生疾苦。
在最高检与福建省检察院指导下,市县两级检察干警跨越千里赴江西徐某家中调查核实。经了解,徐某自幼左眼失明,原本是家中的主要经济来源,其右眼受伤后,家中彻底断了经济来源,仅靠妻子和母亲做手工每日赚二三十元维持家用。
“应救尽救不是口号,救助不能囿于冰冷条款!”看着这个陷入困境的家庭,闽侯县检察院启动了一场跨越山海的温情救助。经逐级请示,徐某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福建省三级检察机关联合救助,为其发放12万元救助金。值得一提的是,最高检领导亲自带队下访接访,当面倾听诉求、鼓励他走出阴霾。
在上级院指导下,闽侯县检察院协调属地村镇、民政、残联等部门,为徐某落实低保、残疾人补助等政策,织密了一张全方位的救助帮扶网。
听证会上,徐某当场撤回申诉,郑重送上锦旗:“是你们让我有了继续活下去的勇气!”这起历时3年多的信访积案,经历6次当面接访、10余次情况汇报、70余次电话联系、1300多公里奔波,终于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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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向闽侯县检察院送上锦旗。闽侯县检察院供图
司法温情,不是触不可及的承诺。徐某案只是闽侯县检察院践行“枫桥经验”的一个缩影。在最高检和省、市检察院指导下,闽侯县检察院打破地域与层级壁垒,建立了“跨域协同+纵向联动的立体帮扶”机制,先后办理了姚某申请撤销婚姻登记监督案、鲁某异地托管救助金等一系列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件,切实解决了一批因案致困群众的“急难愁盼”。
司法的温度,藏在跨越山海的探访里,融在反复沟通的耐心里,映在绝境重生的笑容里。检察机关始终以“如我在诉”的情怀,高质效办好每一起案件,让“检察蓝”成为群众心中最坚实的依靠。当法理遇见温情,当坚守彰显担当,这道光,终将照亮每一个需要被守护的角落。
“司法不仅是冰冷的条文与判决,更应是守护民生的温暖屏障,检察机关的履职答卷生动诠释了这一点。”福州市人大代表郑书鸿表示,面对当事人的执拗申诉,检察机关没有简单以“结论无误”结案,而是三赴权威机构求证,用专业驱散疑虑,坚守司法公正底线;更跨越千里探访,触摸残障家庭的真实困境,依法启动司法救助程序,联动多部门落实保障政策,让司法救助和社会救助成为绝境中的暖阳。(林清 卢泽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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