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为查清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核心事实、厘清双方争议,淅川县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李卓主动走进纠纷现场,前往涉事超市开展现场送达、实地调查,并同步开展食品安全普法宣传,以“零距离”司法服务筑牢食品安全防线。
据悉,该案中,消费者小王在某超市购买了一包速食食品后,发现该食品已过保质期,遂与超市协商赔偿事宜,未达成一致。随后,小王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超市依照相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超市对涉案食品来源、销售流程等存疑,并质疑小王的购买意图,认为不排除故意买假索赔的可能。案件受理后,调解员多次电话沟通协调,因双方分歧较大,调解未能取得实质性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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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破解“是否系正常消费维权”的核心争议,避免“坐堂问案”带来的信息偏差,李卓前往涉事超市实地调查。到达超市后,李卓先向超市管理人员现场送达相关法律文书,随后询问产品销售、质量控制措施及管理制度等情况,围绕食品采购、验收、入库、上架、临期食品处置等全流程进行了核实。针对“是否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到货如何核对保质期”“临期食品有无专门台账及下架机制”等关键问题,李卓细致核查,并查阅了食品采购验收记录、库存管理台账等资料。之后,在超市管理人员陪同下,李卓直奔小王所购过期食品的对应销售区,细致检查商品陈列、标签标识,重点核对在售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及贮存条件,同步拍照取证,排查超市是否存在过期食品上架销售的客观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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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访中,李卓结合该案案情开展针对性普法,重点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关于食品经营者安全保障义务、过期食品禁止销售、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核心条款,明确超市需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全链条管控责任。同时,他结合典型案例剖析销售过期食品可能承担的民事、行政乃至刑事责任,提醒超市引以为戒,强化法治意识,筑牢食品销售安全防线。
“法官上门不仅帮我们厘清了案件疑问,更让我们深刻认识到食品安全管理的重要性。”超市管理人员表示,将以此次案件为契机,立即组织全员开展食品安全培训,全面排查店内食品,及时清理临期、过期商品,完善管理台账,切实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
李卓表示,食品安全关乎民生福祉,该案中原告购买意图的争议需结合全案证据综合判定。此次实地走访既有助于查清超市销售流程是否存在疏漏、涉案食品是否系正常销售等核心事实,为区分正常维权与恶意索赔奠定基础,也能通过“以案释法”引导经营者规范经营。法院将持续以更精准的司法服务保障消费者与经营者合法权益,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刘振伟 王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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