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黄山润恒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等相关规定,本院决定以竞争方式公开选任管理人,现公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黄山润恒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于2007年11月28日成立,注册地址安徽省黄山市歙县经济技术开发区,核准登记机关为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资本1000万元。经营范围为:加工、销售:PVC压延薄膜、纸制品、塑料制品、汽车配件、助剂(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申报条件
1.申报机构已列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企业破产案件一级管理人名册;
2.申报机构及团队人员无《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九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不得或不宜担任管理人的情形;
3.不接受管理人联合申报;
4.申报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5.与本案无其他利害关系。
三.申报方式
1.申报时间:2026年1月13日至2026年1月19日17:00。
2.申报管理人的机构应于报名期限内提交申报资料电子版至邮箱122160740@qq.com。
3.申报材料要求见附件。
4.法院联系人:
案件事宜:金玲,电话:17330760781
选任事宜:汪艳,电话:18055965626
四.选任方式
1.本院审核申报材料后,于2026年1月21日17:00前通知申报机构告知初审结果。
2.本院定于2026年1月23日9:00召开选任工作评审会,请通过初审的机构派员按时参加,逾期未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竞争资格。
3.本次选任采取竞争方式。根据评审得分取前三名,第一名为管理人,第二、三名依次为轮候备选管理人。
4.如申报机构为一家,不存在不能担任管理人情形,直接指定为管理人。如无申报机构,则本院在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企业破产案件一级管理人名册中所属地区在黄山市的管理人中直接指定,所指定的管理人受本次公告内容约束;经本院指定的管理人不按规定履职的,则三年内不得报名参加本院破产管理人选任。
特此公告。
2026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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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歙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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