锂电材料龙头天赐材料(SZ002709)1月13日晚间公告称,全资子公司九江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江天赐)作为被害单位,于2026年1月12日收到江西省九江市濂溪区人民法院出具的《刑事判决书》。判决书显示,被告浙江研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浙江研一)犯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处罚金2000万元;被告人岳敏犯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八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200万元;被告人张春晖犯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并处罚金50万元。三名被告共被判处罚金22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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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溯该案,公告显示,九江天赐成立于2007年10月30日,拥有液体双氟磺酰亚胺锂和液体六氟磷酸锂生产工业化技术。为保护公司的商业秘密,九江天赐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保密管理制度,将工艺技术及资料等列为公司的商业秘密,要求公司员工在职期间及离职后必须保守秘密,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九江天赐前员工李胜(已判刑)于2017年8月23日进入九江天赐工作,与九江天赐签订了《劳动合同》《商业保密、竞业限制协议》等,于2021年5月20日从九江天赐离职。李胜在九江天赐工作期间先后担任电池生产部工艺技术总监、生产运营总监、制造部总监、工厂厂长、电解质工厂总监、总工程师等职务。为了获取九江天赐的商业秘密,时任被告单位浙江研一公司董事长的被告人岳敏承诺给予李胜高额顾问费及高管职位,诱使李胜伙同郑飞龙(已判刑)等人将其掌握的九江天赐商业秘密披露给浙江研一公司。浙江研一公司支付给李胜人民币269.804万元,支付给郑飞龙50万元。
读创财经注意到,这并非天赐材料首次遭遇商业秘密侵权。2025年9 月,该公司已披露另一起因前总工程师李某泄密引发的终审判决,李某与同案被告人郑某某因泄露液态六氟磷酸锂核心技术,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和二年三个月,合计罚金600万元。
值得关注的是,刑事诉讼仅是这场商业纠纷的开端。2025年7月,天赐材料已针对永太科技、永太高新及李某、郑某某等12名相关方,向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索赔8.87亿元经济损失与115万元律师费,要求被告立即停止侵害行为,永太科技销毁侵权产线设备与工艺资料。
与维权胜诉形成对比的是,天赐材料2025年业绩呈现大幅回暖态势。
据近日披露的2025年度业绩预告,天赐材料预计2025年归母净利润11亿元至16亿元,同比增长127.31%-230.63%;扣非净利润预计10.5亿元至15.5亿元,同比增长175.16%-306.18%,主要得益于新能源车与储能市场需求增长带动锂离子电池材料销量激增,以及成本管控见效。
但拆解财务数据可见,公司盈利能力依赖规模增长,毛利率持续下滑且偏低。2023年、2024年毛利率分别为25.92%、18.89%,2025年三季报显示,公司前三季度毛利率仅为18.02%。
同时,公司应收账款高企。截至2025年三季度末,公司应收账款达54.14亿元,同比增长超16%,这一数字是2024年全年净利润的11倍以上,大幅占用营运资金,可能引发坏账风险。
天赐材料还面临高管集体减持。2025年12月,公司副董事长徐三善、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顾斌生、副总经理史利涛等三位高管宣布减持计划,合计拟减持92.4万股,按当时股价估算套现约3600万元。
此外,天赐材料募投项目延期问题突出。2025年12月10日,天赐材料发布公告,宣布对2022年可转债募投项目中“年产4.1万吨锂离子电池材料项目(一期)”进行第二次延期,项目完工时间由原计划的2025年12月31日调整至2026年7月31日,涉及募集资金8.34亿元。
来源:读创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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