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属违法行为,即便如此仍有人心存侥幸,近日,太原市公安局迎泽分局庙前派出所就查获一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的案件,违法行为人被依法行政拘留。
2025年12月29日,太原市公安局迎泽分局庙前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我市南海东街北三巷某小区一居民家中存有大量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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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迎泽分局庙前派出所 民警 郭静泽:到场后发现客厅摆放有几箱烟花爆竹,随后在次卧内也发现摆放有大量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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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调查,违法行为人薄某宏自2025年11月17日起至12月28日期间,在未取得任何合法许可的情况下,多次购入总价值两万余元的烟花爆竹,并将其储存在小区住宅次卧内,伺机进行非法销售。民警当即对其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依法扣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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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迎泽分局庙前派出所 民警 郭静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 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薄某处以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烟花爆竹已被江阳化工厂爆破有限公司当场进行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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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记者在事发小区注意到,该小区楼宇间距较近,通道狭窄,私家车停放密集。一旦因烟花爆竹储存或燃放不当极易引发火灾或爆炸,不仅人员疏散困难,消防车辆快速救援也会受阻,后果不堪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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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 张爱芝:我们现在最怕的就是那种突然的巨响,就是放炮,容易把自己的车、车上的玻璃,或者咱们住家的玻璃、墙面崩坏了,太没有安全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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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 王彩惠:车棚里有好多电动车,还有其他什么杂物的,楼顶上还有好多家安的太阳能,如果是遇到大的炮仗,遇上火星容易引起火灾隐患,非常的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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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 王春丽:不管是大炮、小炮,都不能放在家里头,不光是对自己,对家人对邻居,都是一定的隐患。
安全无小事,警钟应长鸣。群众的担忧不是远忧,因违规存储烟花爆竹引发的各类事故历历在目,此案中,将烟花爆竹非法存储于居民区,一旦发生燃爆,后果不堪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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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社区干部 田振杰:烟花爆竹隐患是我们社区安全排查的重点,我们必须再次提醒广大住户,私自储存烟花爆竹是严重的违法行为,安全隐患极大。社区将通过网格加强巡查与宣传,也希望大家共同遵守规定,携手维护好我们共同的家园。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非法存储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将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在非指定场所存储烟花爆竹且具有重大安全隐患的,将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公共安全离不开法治保障,需要每个人的自觉维护。在此我们呼吁广大市民切实增强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不私自储存、买卖,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让我们携手共筑安全防线,守护平安家园,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来源:太原广播电视台太原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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